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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的发展水平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折射出一个国家的发展状况,而城市发展离不开稳定的社会治安秩序,一个稳定的社会治安秩序才可以保证国家经济的稳定快速发展。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犯罪方式也在发生变化,暴恐犯罪、网络犯罪、电信诈骗犯罪等新型犯罪不断涌现,在危及公民人身安全的同时,也极大地制约了公安机关对其进行打击、监管的力度。因此,构建良好的城市社会治安秩序极其重要。治安秩序是其它社会秩序得以建立的基础,城市社会治安秩序是治安秩序研究的一个方面。在“国家--社会”框架下开展关于城市治安秩序共建的研究,共同建立良好的城市社会治安秩序,一方面能够拓展治安学学科理论研究的空间,另一方面也可以推动治安社会化,预防、管理、控制、打击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确保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本文主要包括以下几部分的内容:第一部分对“国家—社会”框架下我国城市社会治安秩序共建进行概述;第二部分分析“国家—社会”框架下我国城市社会治安秩序共建存在的问题。从城市社会传统治安问题突出、城市社会新型治安问题的增多以及城市社会治安管理工作存在的不足三个方面展开讨论;第三部分描述关于“国家—社会”框架下我国城市社会治安秩序共建的展开性构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国家--社会”框架下我国城市社会治安秩序共建的基本原则;第二,“国家--社会”框架下我国城市社会治安秩序共建的途径。最终,在以上论述的基础上得出结论,即“国家—社会”框架下我国城市社会治安秩序共建工作是构建良好的城市社会治安秩序的必然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