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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是我国城镇化发展的必然选择,是土地资源配置优化的重要途径,对统筹城乡发展、产业结构升级、经济转型具有重要作用。随着国家政策对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限制逐渐放开,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为我国土地制度改革拉开帷幕。研究发现,我国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市场尚存诸多问题,如集体土地产权不明晰、土地管理机制不完善、市场机制不健全等,严重影响了其入市交易。论文运用土地产权理论、博弈论、制度变迁理论及现有学术研究成果等,基于浙江省湖州市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交易改革试点的案例,理论分析影响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制度、产业结构等非制度机理因素,采用计量模型实证测度非制度因素的影响程度,最后基于理论分析和实证结果,提出完善入市的政策建议。主要研究结论如下:(一)我国新型城镇化与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之间的作用机制主要体现在:城镇化对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提供了改革的内在需求,而入市利于实现土地资源优化配置,推动新型城镇化发展。(二)影响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因素有多种:一是制度因素,包括土地管理制度与土地产权制度。基于我国传统的二元经济体制的影响,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权利之间的鸿沟很难跨越,阻碍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顺利入市。随着改革的深化,尽管制度藩篱逐步拆除,但相关法律体系仍建设滞后,法律保障薄弱;二是非制度因素,主要包括农村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区位因素、土地利用状况等,论文基于实证分析结果将其归纳为结构影响因素和数量影响因素,并测度出结构因素对入市的影响程度更大。(三)推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需要打政策组合拳。论文主要提出深化农地制度改革、改善入市的非制度环境两方面的对策路径,以期实现集体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优化我国城乡土地资源配置,推动我国经济转型升级。本文在充分借鉴已有学术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力求相关研究有所突破。研究视角上试图系统分析制度因素、产业结构等非制度因素对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影响;研究方法上运用比较分析和主成份回归的实证分析方法测度各非制度因素对农地入市的影响程度,以此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在一定程度上丰富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领域的研究;同时利于推动浙江省入市交易实践工作,继而对全国其他地区农地入市起到一定的示范和借鉴作用,促进我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在符合规划条件下全面展开入市交易工作,具有较强的实用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