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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公益诉讼是指为制裁发生在经济领域、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而进行的诉讼。设置经济公益诉讼制度的根本目的是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维护公法秩序、保护社会公共利益。通过制裁经济违法行为,进而达到维护社会整体经济利益,维护社会每个公民经济利益的目的,在程序意义上,它的出现为解决经济法违法案件的诉讼困顿提供了新的解决思路。本文运用综合分析、文本研究等方法依照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思路对经济公益诉讼制度的相关问题进行粗浅的研究,以期为构建我国经济公益诉讼制度提供切实可行的立法建议。
本文先从现实的角度论述了经济公益诉讼在我国的典型适用以及其所面临的困境;其次解构经济法的社会性、独立性、可诉性,论证了经济公益诉讼制度维护公共利益的属性与经济法的社会性相吻合;经济法作为独立的部门法也要求有与其配套的诉讼制度:实践中经济法可诉性的缺陷也亟需经济公益诉讼制度来弥补。从实体法与诉讼法关系的角度分析了构建经济公益诉讼制度的经济法理论依据;第三,考察了世界各国经济公益诉讼制度的几种典型形态,通过对我国构建经济公益诉讼制度的可行性分析论述了构建经济公益诉讼制度的现实依据。最后,针对我国经济公益诉讼制度缺失的现状,提出构建我国经济公益诉讼制度的具体制度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