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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起源于20世纪初,它经过了一百多年的发展和完善,日益成为学术界和实务界关注的焦点之一。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日益发展,市场经济固有的缺陷也进一步凸显,企业社会责任缺失的现象频频发生,尤其在重污染行业情况更为突出,这就造成了社会公众对重污染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方面多了一份担忧与期待。因此,在这种大的环境影响和冲击下,重污染企业作为经济发展的微观主体的一部分,要想实现可持续发展,必须勇于肩负和履行更多的社会责任,积极披露和公布企业社会责任信息。而媒体关注作为外部监督机制之一,对企业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及信息披露存在外部效应。本文的研究重点是探寻媒体关注对披露企业社会责任信息的影响机制;倘若存在影响作用,那么在引入高管声誉机制以及政府干预两个变量下,媒体关注对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影响是否仍然继续存在。本文首先基于信息不对称、信号传递、利益相关性、合法性、可持续发展以及媒体议程设置理论,简要概述了企业社会责任和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基本内涵及形式;其次,根据理论分析提出理论假设并构建基本模型。这里主要选取2012年沪深两市重污染行业的上市公司为搜索对象,通过关键字搜索的方式手工获得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指数(CSDI)和媒体关注指数(Media),以及构建声誉机制(Reputation)和政府干预(GI)的指标;最后,本文通过实证研究以期进行如下检验:(1)媒体关注能够促进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CSDI)水平;(2)正面新闻也能够促进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CSDI);(3)负面新闻对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CSDI)的积极作用强于正面新闻;(4)高管声誉对媒体关注与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CSDI)的影响具有调节效应;(5)政府干预对媒体关注与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CSDI)的影响具有调节效应。研究表明:第一,在重污染行业中,媒体关注的越多,企业受到的外部约束越大,会积极地履行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以期缓解外部的舆论压力;第二,正面新闻的报道有利于树立公司良好的形象,因此公司愿意披露更多社会责任信息;第三,负面新闻的报道对企业来说就如一石激起千层浪,企业会更加愿意披露较多的社会责任信息,以打消社会公众的疑虑,且这种负面的传来报道比起正面的报道,对企业的作用更为明显;第四,在高管声誉的影响下,媒体关注对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影响作用越明显;第五,在政府干预的前提下,媒体关注对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显著性越高,说明政府干预程度的调节作用越明显。因此,本文为了保证媒体报道对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监督作用更为有效,提出以下政策建议:企业要切实加强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自觉性,明白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及信息披露对价值创造的重要意义;媒体机构要摆正自己的心态,坚守自己的职业道德,保证媒体报道的公平、公正,同时要与各方恶势力作斗争,切实保护媒体的“话语权”;要进一步完善职业经理人市场,力求在我国形成全面有效的高管竞争机制,彻底摆脱高管被指定和任命的选拔机制;政府要要进一步完善法治环境和出台强制性的规章制度,切实加强对企业与媒体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