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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中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根据国家财税政策和油气资源开发战略的需要,油气资源税费制度经历了数次较大调整,在1994年初步建立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资源税制基础上,2010年6月开始陆续在新疆及西部12省区试行了油气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在此基础上2011年11月在全国推广油气资源税从价计征方式。施行从价计征方式是油气资源税制改革的重大举措,然而在运行的初级阶段,显现出的诸多问题有待深入研究。论文是在油气资源税制从价计征向全国推广的大背景下展开研究的,以期达到简化油气资源税费体系、完善从价计征方式、扩大资源税级差收益、合理确定特别收益金起征点、完善矿业权费用的确定方法的目的。论文以油气资源税费制度为研究对象,采用比较研究法,通过对国内自身的比较分析及国内外的比较分析,找出中国现阶段的油气资源税费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差距,对存在的问题和差距采用定性分析,对动态税率的影响系数、特别收益金的起征点及矿业权价款的确定采用定量分析。论文共分为五部分,首先,阐述研究背景及意义、油气资源税费国内外研究现状;其次,分析了中国油气资源税费的相关理论及改革效益;再次,通过分析中国油气资源税费制度的历史沿革,总结了新疆、西部12省区试点及向全国推广从价计征的经验,重点分析了现行油气资源税费制度运行现状,并就油气资源税费计税价格不够合理、综合减征率递增、从价计征存在缺陷、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征收不够合理、特别收益金设计不够科学等问题进行深入剖析;第四,通过比较国内外油气资源税费体系,找出了中国油气资源税费存在单一税率难以体现级差收益、税负水平低、税制体系复杂、税收优惠力度缺乏及环境保护机制缺乏等差距;最后,根据油气资源税费存在的问题及差距,依据制度改革原则,建议采用综合考虑油气品质、地区经济状况、油气田开发阶段及环境污染等因素的动态税率,建议设立依据汇率变化因素的动态起征点,建议考虑油气勘探投资的重置现值与油气投资收益的矿业权价款确定方法,实现油气资源税费制度的级差收益明显、税负公平、税收优惠显著、保护环境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