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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评价(Performance Evaluation)作为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为企业各利益相关者提供决策依据,有利于促进企业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西方(欧美)国家企业业绩评价体系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即(1)以简单成本和标准成本为代表的早期的成本业绩评价阶段(19世纪初至20世纪初);(2)以投资报酬率为主要内容的美国杜邦财务分析体系和亚历山大·沃尔提出的综合比率评价体系即沃尔比重法为代表的传统的财务业绩评价阶段(20世纪初至20世纪70年代);(3)以经济增加值、平衡计分卡等为代表的现代的综合业绩评价阶段(20世纪80年代至今)。相对于西方国家而言,我国企业业绩评价体系的研究比较晚,重视程度也不够。国内对于业绩评价的实践方面的运用,一直是以政府部门颁发的相关政策文件为参考标准,我国现行的作为制度颁布的是财政部、人事部、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四部委于1999年6月联合发行、并于2002年修订的《国有资本金效绩评价规则》和《国有资本金效绩评价操作细则》。无论是西方还是国内,到目前为止,企业业绩评价都偏重于企业自身的财务利益,没有全面体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对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始终强调不够,都没有对企业环境信息进行充分披露,没有明确提出将企业的环境责任单独地作为业绩评价指标体系的一个层面,没有反映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要求,只考虑了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未考虑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外部不经济性产生的环境效益,不符合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因此建立一套符合企业成长的,能促使企业业绩提高的融入环境因素的企业综合业绩评价体系势在必行。本文正是基于这样的出发点,从环境责任的视角对现有企业业绩评价进行了有益探索,力图构建基于环境责任的企业业绩评价体系,以全面评价企业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依此思路,本文首先对环境责任展开了论述,意在为基于环境责任的企业业绩评价体系的构建作铺垫,以达到“抛砖引玉”之目的。企业环境责任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在谋求自身利益和股东利益的同时,应当兼顾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需要,自觉履行起保护环境的社会责任,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随着环境恶化的加剧,环境责任已经成为企业社会责任中的一个令企业十分困扰但又无法回避的重要内容,对此本文重点探讨了企业承担环境责任的必要性与可行性。构建基于环境责任的企业业绩评价体系有三种思路可供选择,即思路一:仍然采用现有的业绩评价体系,但从会计报表中得到的财务数据已经考虑了环境因素,是财务业绩和环境业绩综合后的评价结果;思路二:在现有的业绩评价体系中增加反映环境效益的评价指标;思路三:建立全新的环境业绩评价体系,将环境业绩评价体系和现行的会计报表中反映出来的业绩评价体系(即财务业绩评价体系)结合起来,构建出一套综合的业绩评价体系。经分析,笔者认为思路三是构建基于环境责任的企业业绩评价体系的理想选择。财务业绩评价是按照统一的国家会计准则计算得到的,因而具有较强的可比性、一致性,而环境业绩评价(即上文思路三中的第二步)才是影响综合业绩评价结果的关键因素,而环境业绩评价指标体系则是其中的重点和难点。企业环境业绩是指企业从事环境管理过程中在节约资源和治理污染等方面取得的环境保护效率和效果,包括企业为自身以及社会环境保护所做出的贡献。企业环境业绩评价是指对企业是否实现环境目标的评价,即在可持续发展的战略下,企业管理当局为实现企业环境业绩与财务业绩双赢的目标,对企业经营活动所造成的环境影响做出一种综合评判,旨在以持续的方式向管理当局提供相关和可验证的信息,以确定企业的环境业绩是否符合管理当局所制定的标准的内部过程和管理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