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归责原则研究

来源 :中国政法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loveging87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随着我国机动车数量的迅速增加,一方面给人们的生产生活带来了极大便利,但同时另一方面也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巨大的伤害。如何有效地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以及有效地救助交通事故中的受害人,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焦点。尤其自2004年5月1日《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以来,讨论的焦点更集中于该法第76条关于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归责原则的规定,学者、媒体、保险公司、出租车公司、司机、行人纷纷发表自己的看法。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归责原则是指确认交通事故中人身损害赔偿民事责任所必须依据的法律规则,也就是机动车一方因交通事故致他人人身损害后,应依据何种规则确认和追究机动车一方的民事责任,它所解决的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民事责任的基础问题。采取过错责任原则还是无过错责任原则,这并不是一个国家或者地区可以肆意选择的,而是与机动车的发展与普及,公路交通运输的繁荣息息相关,亦与两种归责原则的理论基础有莫大的关系。本文围绕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归责原则这一问题,分四个部分进行了研究和探讨。第一部分,从对交通事故的概念界定出发,主要讨论了交通事故归责原则的含义。交通事故范围的界定是一个重要的问题,确定了交通事故的范围才能进一步确认一种侵权人身损害能否适用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特殊规则来处理。以往交通事故的界定仅限制在行为人存在过失的范围,使得许多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难以处理。《道路交通安全法》将意外造成的交通事故纳入交通事故的范围,从而为无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奠定了基础。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则是基于交通事故而产生的一种侵权赔偿责任。第二部分,从过错责任原则与无过错责任原则的理论基础出发,讨论了确定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归责原则的理论基础。两种归责原则各有不足,亦各有优势。过错责任原则旨在强调加害人主观的过错性,道德上的可非难性以及个人责任,对于预防与消灭交通事故的发生有很大的作用,但忽视了机动车高速运行的特点,过分强调行为人的主观状态,试图通过个人责任承担的方式减少事故的发生,滋生了许多肇事者逃逸的行为,使得许多受害人无法得到及时和有效的救助。无过错责任原则在对于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的认定、受害人得到较快的救助以及社会的安定与和谐方面有着突出的优势,但不重视侵权法中行为人的主观状态,不区分故意与非故意之间的区别,只关注分配现实损害和风险,使侵权法原来具有的预防和威慑功能逐渐弱化,并且反向滋生了更多的侵权行为。经过分析,笔者认为,总的来说,无过错责任原则更有利于受害人得到及时的救治和赔偿以及能够更好地分摊事故带来的损失,符合现代侵权法的需要。第三部分,采用比较分析法,考察了两大法系主要国家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归责由过错责任到无过错责任的立法趋势,分析我国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归责原则的历史变迁。无过错责任就是指在法律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以已经发生的损害结果为价值判断依据,由与该损害结果有因果关系的行为人(无论其有无过错)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德国、意大利、瑞典、荷兰、芬兰、挪威、丹麦、瑞士等国以立法形式确立起交通事故采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在英美等国家,虽没有制定机动车事故损害赔偿特别法,但通过建立机动车责任保险制度确立了无过错责任原则。我国早在1986年的《民法通则》中就规定了交通事故的无过错责任原则,但1991年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改变了《民法通则》的立场,采用了过错责任原则处理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该立场不但受到了公众的诸多批评,而且在现实中使许多交通事故的受害者无法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引发诸多社会问题。鉴于此,2003年《道路交通安全法》回归了无过错责任原则,并规定了相应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制度,以保险分摊的方式解决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问题。第四部分,主要探讨我国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归责原则的立法完善问题。我国建立了无过错责任原则,是一种历史进步,对于保障人权,解决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问题有重大意义。但仍有不足,主要表现在没有规定过失相抵规则,与无过错责任原则相配套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制度不完善,笔者对这些不足的地方,提出了自己的修改建议。通过对以上问题的研究,旨在对建立符合我国实际的机动车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制度有所裨益,最终使得受害人的利益能够得到切实的保障,实现法律的公平和正义,保持社会的和谐发展。
其他文献
目的:研究用加味通窍活血汤联合耳穴灸压法治疗轻型颅脑损伤的临床疗效。方法:将昆明市中医医院2018年1月至6月收治的轻型颅脑损伤患者80例作为研究对象。将其按随机数表法分
目的:研究对下肢动脉硬化闭塞症患者进行CT血管造影(CTA)检查的效果。方法;选取近年来常熟市第一人民医院收治的32例下肢动脉闭塞症患者作为研究对象。在这些患者入院后,对其
介绍基于集中差分GPS技术的公共汽车管理系统的系统构成与工作原理,分析其定位装置的技术、经济特性,提出了面向不同层次用户的改进方案。
目的:分析用梅花针重叩刺+拔罐放血疗法治疗气滞血瘀型腰椎间盘突出症的效果。方法:将乐山市中医医院2017年3月至2019年1月收治的64例气滞血瘀型腰椎间盘突出症患者作为研究
目的检测脊髓型颈椎病患者颈椎间盘组织中IL-1β、IL-6、IL-8和TNF-α的水平,分析其与日本骨科协会颈髓功能评分(JOA评分)的相关性,探讨四种细胞因子介导的免疫反应在脊髓型
目的:探讨用消肿止痛散治疗跌打损伤的有效性。方法:选取2018年1月至11月期间重庆市渝中区大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收治的96例跌打损伤患者作为研究对象。将这些患者分为对
为探讨精制前后竹醋液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及不同极性萃取纤维头对VOCs的萃取效果,采用2种不同极性萃取纤维头的顶空固相微萃取法(HS-SPME)萃取精制前后竹醋液VOCs,并通过气相
心理健康教育是素质教育的基础,不仅关系到学生的成长与成才,也影响到中华民族的发展前景。目前,大学生面临着许多压力,如学习压力、就业压力、生活压力等,他们往往难以应对,不知所
犯罪实行行为是刑法中最重要的概念之一,对其进行深入探讨意义重大。在“无行为无犯罪亦无刑罚”的意义上,行为是规定各种犯罪构成的主要因素,而实行行为则是使各种犯罪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