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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格权,是现代社会最重要的民事权利之一,在民事权利体系当中,人格权处于核心地位。但是权利总是相对的,有权利必有限制,人格权的限制与克减是必需的。权利的限制与克减,是解决权利冲突、平衡当事人利益的一种机制。目前,在我国的立法中,更多地注重对人格权的保护,而忽视了对人格权的限制与克减。但是近些年来,在法院审理的人格权侵权案件当中,侵犯公众人物、监狱服刑人员等特殊群体人格权的案件时有发生这类特殊群体的人格权问题俨然已成为一个备受关注的社会现象和法律问题。如何有效地做到对人格权的限制与克减,这既是司法机关面临的审判难题,更是立法机关急需填补的法律空白,因此已成为司法实践中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在国外的许多国家已经通过诸多判例确立了人格权的限制与克减这一原则。然而,我国对人格权限制与克减制度的理论研究才刚刚起步,而且在立法上还处于空白。因此,对人格权限制与克减制度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及现实意义。本文将结合我国目前现有的法律、法规,以人格权限制与克减的法理分析、比较研究、主要内容及思考完善这四个方面为研究视角,拟对人格权的限制与克减问题进行系统的探讨,同时借鉴英美法系国家与大陆法系国家的先进理念及制度,通过价值分析、比较分析、综合分析以及归纳等研究方法,力求对完善我国人格权的限制与克减制度提出具体的立法建议。除引言、结语,全文共分为四大部分:第一部分是人格权限制与克减的法理分析。首先,从权利限制的法理分析入手,提出凡权利皆应受限制,无不受限制的权利,权利限制主要体现在诚实信用原则、社会公共利益的客观要求,以及不能损害他人的利益;其次,对权利克减加以法理分析,主要从权利冲突与权利位阶这两个方面进行论述;最后,分析了人格权限制与克减的理论基础,提出对人格权进行限制与克减有利于平衡法律价值、实现法律正义。第二部分是人格权限制与克减的比较研究。该部分主要介绍了英美法系国家与大陆法系国家对人格权限制与克减的立法和实践,同时总结出各国人格权限制与克减制度的特色及其对我国的启示。第三部分是对人格权进行合理限制与克减。一方面,分析了对人格权加以限制的主要原因、一般原则、种类及范围;另一方面,介绍了克减制度的由来及涵义,阐述了人格权克减的前提条件、限制性原则以及必要性和可行性。第四部分是对我国人格权限制与克减的思考及完善。通过对我国人格权限制与克减的立法和实践进行梳理,从中归纳总结出我国法律对人格权限制制度存在的不足,最后提出完善我国法律对人格权限制与克减制度的立法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