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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依靠劳动力要素禀赋优势成功嵌入全球价值链,但在以发达国家为主导的国际分工体系中,我国总体上尚处于价值链中低端环节,能够获取的附加价值较低,并日渐面临“低端锁定”的风险。在全球价值链分工背景下,虽然全球生产分割有利于促进专业化分工,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但中间品贸易的盛行导致出口总值不能完全反映一国参与国际贸易的实际利得,使用出口国内增加值率来衡量一国实际贸易利得更为合理。技术创新不但有利于提高企业出口竞争力,而且促进我国出口国内增加值率的提升,推动我国制造业向高附加值环节延伸,然而,技术创新离不开持续的研发投入,知识外溢性和信息不对称会导致企业研发投入不足与外部融资约束问题的产生,政府建立的税收激励与信用融资制度安排,能够弥补市场失灵,对我国高技术企业的技术创新具有重要作用。本文首先基于中国工业企业数据库和中国海关进出口数据库,对出口国内增加值率进行了微观测度,并进一步考察了企业出口国内增加值率的变化趋势。通过对比不同技术水平和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出口国内增加值率变化趋势,可以发现,与高技术企业和高成长性企业出口国内增加值率呈上升趋势不同,高新技术企业与瞪羚企业出口国内增加值率是呈下降趋势的,另外,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地区的企业出口国内增加值率呈现上升趋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政策是政府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和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制度创新,通过建立资格认定和税收减免相结合的制度安排来激励企业创新。论文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政策作为准自然实验,采用中国工业企业数据库与中国海关进出口数据库的合并数据,使用双重差分法考察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对企业出口国内增加值率的影响,研究发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短期内对企业出口国内增加值率有一定负向影响;进一步对影响渠道和作用机制进行探讨,发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对企业加成率有正向影响,但也降低了国内中间品与进口中间品的相对份额,并且产生的负向效应在总效应中的比重相对更大,因此,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总体上对企业出口国内增加值率表现出负向作用。鉴于知识产权保护和进口竞争对企业创新都具有重要的影响,进一步拓展研究使用三重差分法探讨了知识产权保护和进口竞争的作用,研究发现,知识产权保护和进口竞争都有利于缓解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对企业出口国内增加值率的负向效应。对中间品使用与创新关系的考察,发现国内中间品与进口中间品的相对份额与创新产出存在U型关系,说明国内中间品和进口中间品的使用可能存在转换的过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对企业出口国内增加值率的负向效应,可能随着创新产出的提高而得到缓解。高成长性企业对外部融资具有较高的依赖,但由于融资渠道比较单一,企业面临严重的研发融资约束问题,中关村科技园区率先实施的“瞪羚计划”,通过建立信用评价同担保贷款相结合的制度安排,有利于解决高成长性企业对外部融资的需求问题。论文以入选“瞪羚计划”作为准自然实验,使用双重差分法考察了入选“瞪羚计划”对企业出口国内增加值率的影响,研究发现,在样本期内,入选“瞪羚计划”对企业出口国内增加值率产生了一定的负向影响,从影响渠道和作用机制来看,入选“瞪羚计划”能够提高信贷资金可得性,缓解企业融资约束,并且入选“瞪羚计划”主要通过降低了国内中间投入的相对份额来影响企业出口国内增加值率;鉴于企业融资成本的差异可能影响企业对创新的投入,进一步使用三重差分模型研究了入选“瞪羚计划”、融资成本与出口国内增加值率之间的关系,结果表明,入选“瞪羚计划”对融资成本较高的企业出口国内增加值率负向影响更大。纵观历次产业革命,无不起于科技创新,而成于金融创新。为了促进科技金融资源密集的地区开展科技金融创新实践,政府作出了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先行先试的制度安排,本文以“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为准自然实验,通过构建双重差分模型,对其影响企业出口国内增加值率的效应进行因果识别。研究表明,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能够促进企业出口国内增加值率的提升,并且在控制相似政策冲击、选择科技金融资源密集的对照组地区、控制贸易自由化的影响、控制行业时间趋势以及进行安慰剂检验之后,本文的结论依然保持稳健;基于三重差分模型的异质性处理效应分析表明,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对非国有企业以及获得政府补贴、融资成本较低、行业市场竞争程度较高的企业出口国内增加值率影响更为明显;作用机制检验表明,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有利于缓解企业外部资金约束,从而实现促进企业出口国内增加值率的提升。本文深化了技术创新的制度安排对企业出口国内增加值率影响的研究,并得到了具有建设性的政策建议:我国应进一步完善技术创新的制度设计,加强创新外部环境建设;鼓励科技成果转化,增强新产品科技含量;加快中间投入品研发,促进国内中间品的使用;深化科技金融创新实践,发挥试点地区示范带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