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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首先阐述了银行卡产业的运行机制,在此基础上分别在额外收费规则和非额外收费规则下,对完全垄断和Hotelling竞争商户基于消费者刷卡消费偏好而做出的对于是否受理卡的策略性行为进行了具体分析。这就跳出了现有许多文献在探讨银行卡定价时对交换费的分析框架,而主要关注了消费者对持卡消费的需求和商户对受理卡的需求以及这两种需求的相互关系上。这是因为消费者对刷卡消费的需求是最终需求,而商户对受理卡的需求是引致需求,由于交叉网络外部性的存在,这两种需求是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银行卡产业中所有关于定价问题的分析都与这两种需求有关。文章通过建立银行卡产业组织定价的经典模型,在完全垄断商户下证明了:无论发卡市场和收单市场具有什么样的市场结构,NSR下的社会总福利都不低于SR下的社会总福利。这解释了当今世界上大部分银行卡产业发达的国家在其产业发展初期普遍实行NSR的原因,从而隐含了:在银行卡产业发展初期实行统一定价是可行且必要的。说明了即使在完全垄断情况下,商户和消费者只有从银行卡中获得的剩余足够大时才会加入银行卡网络,这表明在产业发展初期,加强受理环境的建设是非常重要的。在Hotelling竞争中,随着竞争的加剧,商户将受理卡作为一种策略性行动,分析了无论对SR还是NSR,两家商户都只受理现金只是一种初始状态,一家受理卡而另一家只受理现金的短期均衡存在但不稳定,只有当两家商户都受理卡才能达到稳定的长期均衡。指出了商户之所以实行SR的两个原因:一是消费者刷卡消费的净剩余大于商户受理卡的净剩余,使消费者更有积极性进行POS交易,这为SR的实行创造了前提;二是收单行向商户收取了过高的商户扣率使得商户向持卡消费者收取额外费用以补偿部分成本。最后证明了SR下的社会福利高于NSR下的社会福利,从而隐含了:在银行卡产业发展走向成熟阶段,实行差别定价是必然的趋势。文章还从双边市场理论角度,探讨了银行卡组织的最优机制设计,证明了兼容的双寡头垄断银行卡组织的社会福利要高于完全垄断银行卡组织的社会福利。文章最后结合中国银行卡产业发展的实际,指出在当前受理市场不成熟时,重点是通过不断改善受理环境,吸引更多的商户和消费者加入银行卡POS交易网络中来。但从长期来看,随着市场不断完善和成熟,打破中国银联的垄断地位建立联网通用的寡头垄断银行卡组织有利于整体社会福利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