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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权是公民的一项重要人权,尊重和保障人权是宪政的根本目的和最高原则,是宪法和宪政得以存在和发展的基础。加强对劳动权的研究,有利于弘扬宪法精神,促进人权保障。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进入社会转型时期,劳动问题成为社会经济结构变迁的突出问题,其核心可以归结为劳动权问题。作为一个较为特殊的社会群体,农民工权益的保障成为社会转型时期研究的热点,其中农民工劳动权的享有与实现是农民工权益保障的基础。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也切实履行着保护公民权利的义务和责任。但是在现实中,由于存在着体制性的障碍,农民工的合法劳动权益并没有得到充分的保护,农民工劳动权益受损的现实情况仍然令人担忧。在农民工劳动权益的法律保障方面,主要存在着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农民工劳动权益保护立法不足,立法体系有欠完备,立法漏洞使侵犯农民工劳动权益的行为难以被追究,现行法律规定不明确或脱离实际使农民工劳动权益被边缘化。二是农民工维权成本过高,歧视农民工的观念比较严重,部分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管理混乱,农民工自身维权能力较弱,劳动争议救济途径不畅与成本过大。三是农民工劳动权益执法保障不力,政府管理、职能转变和劳动执法均不到位,对农民工权益保护不够。完善农民工劳动权益的法律保障,一是要制定和修改农民工劳动权益保护法律,修改《宪法》有关劳动权的规定,制定《农民工劳动权益保护法》,修改并细化《劳动法》,完善《劳动合同法》,大力推行集体合同制度,建立惩治恶意欠薪的法律制度,建立和完善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二是健全农民工劳动权益司法保障机制,及时处理涉及农民工的劳动争议案件,建立保护农民工劳动权利的法律援助体系。三是强化农民工劳动权益执法保障力度。四是提高农民工的维权意识,在全社会逐步形成关心农民工的良好风尚。同时,加强部门间的协调,综合解决农民工维权问题。该文在充分研究国内相关理论和实务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以宪法、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公民权利与义务理论著作和农民工维权法律实践为素材,对农民工权益保障问题从理论、规范和实践三方面进行了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