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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倾销的替代国制度是反倾销领域,针对非市场经济国家进口产品的倾销及幅度的确定所制定和实施的一整套特殊的制度。作为反倾销措施最大的受害国,我国在加入WTO后,所面临的反倾销的严峻局面并未得到改变,反有愈演愈烈之势。对于反倾销的替代国制度的研究对于我国应对国外的反倾销有着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然而如此重要的问题却恰恰为以往我国的法学研究领域中常常被忽略的问题,虽然并非没有学者关注这一重要的问题,但是,相对于这一问题的重要程度来说,对其研究的深入程度还远远不够。基于此,本文拟以反倾销替代国制度的成因分析作为起点,从研究反倾销替代国制度的产生及制度化开始,并在此基础上分析其产生的理论基础、历史背景、政治渊源、经济原因以及非市场经济国家自身的因素。反倾销替代国制度从其萌芽状态发展成为国内法律规范与国际法律规范的构建体系,是多方面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即反倾销替代国制度的产生既有反倾销实施国方面的原因,也有被反倾销国方面的原因。本文的第二部分是反倾销替代国制度的立法与实践,涵盖了GATT/WTO和包括美国、欧盟在内的世界主要贸易体关于反倾销替代国制度的相关规定和实践。至今为止,不论是GATT还是WTO都没有对“非市场经济问题”给予清晰的界定和明确的标准。乌拉圭回合谈判之后,与替代国制度有关的法律条文仅有GATT1994附件1的第6条及其解释,以及1994年《关于履行1994年关税与贸易协定第6条的协定》(即《反倾销守则》)。在国际多边贸易体制的框架下,替代国制度的形成,更多的依赖美国、欧盟这样的贸易大国在国际政治经济舞台上的影响力,将其国内的制度和法律规则引入了GATT或是WTO的贸易规则中,因此,本文对美国和欧盟替代国制度进行了较为详尽的介绍。本文的第三部分是对反倾销替代国制度的剖析,提出替代国制度的几种界说,从而正确且客观的评价反倾销领域的替代国制度。对于反倾销替代国制度,国内外理论与实务界的观点可以分为支持替代国制度的观点、反对替代国制度的观点以及比较折中的观点。虽然这些观点都存在其合理的一面,但是总的来说,反倾销替代国制度不论是对于世界贸易的自由化趋势来说,还是对于出口国和进口国而言总体上是弊大于利的,不公平性大于其合理性的。本文的最后一部分是我国从政府和企业的层面应对反倾销替代国制度的举措。政府对外应当积极的适用国际规则维护我国的外贸利益,充分利用包括双边和多边谈判、贸易政策评审机制、争端解决机制等在内的WTO的规则和制度。同时对内应当改进国内的调控措施,建立健全企业的产权制度、加快价格体系改革、深化外贸体制改革。对企业而言,也应当从预防和应对两方面来改进,及时了解相关的法律和商情,规范自身的竞争行为,一旦发生反倾销调查或诉讼要积极有效的进行应诉。总之,本文对于反倾销替代国制度的研究,不论是从其产生的过程和原因、其制度化的主要内容还是对该制度的各种观点的界说,都是围绕着应对我国日益严峻地反倾销局势,力图解决我国在面对国外反倾销时的被动局面。因为只有充分地了解了反倾销的替代国制度,才能真正解决好我国的反倾销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