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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部署2020年度经济工作时,专门提出要“增加制造业中长期融资”,“推进传统制造业优化升级”,反映了我国制造业目前仍存在下行压力大、创新能力不足、亟需转型升级等较为严峻的问题。自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提出,我国始终坚持将科技创新放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地位。企业创新不仅是保持竞争力、增加企业价值的重要动力,更是提升国民经济和社会生产力的驱动因素。但在目前的经济环境下,不少企业同时面临产业优化升级而研发创新资金短缺的问题。那么会议提出的增加中长期融资,能否有利于企业的技术创新、提升核心竞争力呢?本文基于债务的异质性特点,探讨长期融资性债务能否发挥治理效应,促进企业创新效率的提升,债务期限的不同又会对企业创新产生怎样的影响。企业的创新项目具有高风险性与较长的收益回收期,并且常出于保密原则而不对外披露相关研发信息,因此加剧了创新活动的信息不对称性,企业试图从外部获取专门的创新融资存在较大的困难。很多学者在考虑债务的契约治理时,同时关注到了关系治理这一非正式机制。企业通过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建立社会关系,有助于降低研发信息的不对称性,缓解融资约束,获得资金支持。因此,本文基于关系治理的相关研究,将银企关联这一关系治理机制置入研究框架,探讨其发挥的调节作用。在已有文献研究的基础上,本文基于债务治理理论、期限匹配理论、信息不对称理论和社会资本理论,从理论上提出研究假设,探究不同期限债务对企业创新效率的影响,以及银企关联在两者关系之间的调节效应。在实证方面,选取2012-2018年我国A股上市公司为样本进行假设的检验。实证结果表明,短期融资性负债对创新效率产生负向影响,而长期融资性负债对创新效率的影响不显著,银企关联这一非正式机制在债务期限对企业创新效率的影响中起到一定的正向调节作用。进一步分样本研究后发现,民营企业长期融资性负债对创新效率起到促进作用,然而国有企业长期融资性负债对创新效率产生抑制作用。同时,银企关联能够缓解国有企业融资性负债对创新效率的抑制性。另外,在融资约束较大的企业中,长期融资性负债对企业创新效率的促进作用更显著,银企关联的存在能够加强长期融资性负债对企业创新效率的促进效果。最后,本文基于实证结果分析提出了相应的政策性建议:第一,适当调整不同类别企业的债务期限结构,充分发挥异质债务的治理效果。第二,恰当运用银企关联,建立银行与企业间的良好关系,获取合作共赢。第三,提升企业信息披露质量,向金融机构传递创新项目的积极价值信号,帮助企业获取融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