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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规模是影响一个国家民族的社会发展质量和竞争力的重要因素。我国是人口大国,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由于自然资源和生产力的限制,且人口增长趋势较快,为避免人口爆炸带来的负面影响,我国出台了一胎化的计划生育政策。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使我国的人口增长速度得到有效的控制。1987年开始,劳动年龄人口占比持续增大,“人口红利”凸显,经济发展速度显著提高。但受计划生育政策及其所提出的观念影响,我国目前育龄妇女的生育意愿显著降低。劳动力人口所占比例减少,青年人的社会压力剧增。2015年,我国实行全面二胎政策,但人口增长率仅在新政策颁布的第一年有显著效果,2017年又呈下降趋势,各省的生育水平并未上升。这说明妇女的生育意愿并非仅受政策干预,其影响原因错综复杂。各地生育水平不完全相等,因此各区域妇女生育意愿和生育决策的影响原因也有不同。但通过观察各年的数据可知,妇女生育意愿是可以受外界条件改变的,所处的社会进程和微观个体因素都可能影响自己的生育决策。因此,了解目前我国育龄妇女生育意愿的现状,从宏、微观角度分析其影响因素,对社会经济发展有重要的意义。本文主要利用中国统计年鉴、近两次人口普查和中国健康与营养调查的数据展开的分析。在对我国生育水平现状及人口结构进行了描述性统计分析后发现,我国人口出生率呈愈来愈低水平发展,尽管我国目前已放开生育限制,即实行二胎政策,但效果并不理想。利用中国健康与营养调查数据,对妇女的生育意愿现状进行初步了解,包括生育意向和生育计划,理想子女数和性别偏好。其次筛选出可能对生育意愿有影响的个人、家庭和社区层面的指标,以理想子女数为因变量建立泊松回归模型。结果表明,生育意愿在城乡之间存在差别,住房压力会明显降低妇女的生育意愿。教育水平对生育意愿也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妇女受教育程度越高,生育意愿越高,社区教育发展体系越完善,育龄妇女更有意愿养育子女。我国地域辽阔,各地区间文化观念和经济水平存在较大差异,因此生育意愿在不同地区也有不同的表现,影响因素也会不同。在了解不同省份的计划生育政策具体实施细则的基础上,结合人口普查数据中的地区生育率进行分析,发现计划生育政策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影响生育水平,但不是主导原因。本文按照地理位置将CHNS调查中涉及的12个省分为6个区域,分别进行影响因素分析。结果显示,不同地区的育龄妇女的生育意愿及其影响显著的因素表现出了一定程度上的差异。甚至相同指标在不同地区有可能作用不同。因此,不同地区为调整人口规模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时需抓主要矛盾,有的放矢。最后本文根据研究得出的结论对社会各个方面提出了相关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