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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这些年来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有关其入职的困难、收入的高低、福利的多少、责权的轻重、社会的影响等都受到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事实上,近年来,对公务员的关注以苛责为主,关爱几乎没有,而传的沸沸扬扬的公务员高收入,多贪腐等情况与实际出入很大。地方公务员,尤其是地方处级以下公务员的生存状况正在逐渐恶化。其责任很重,被追责很多,事务性工作极其繁重,而相对应的权力及收入待遇却不尽如人意。这些也都导致了公务员热潮的逐渐消退,甚至是公务员辞职比率的不断提高。那么,是否有一种方法可以在确保公务员尽责的基础上,有效缓解地方处级以下公务员的生存状况危机呢?对此问题的研究有助于分析公务员权责与自身需求的关系,并从公务员自身角度去探索解决这一状况的实用性方法。 本文在梳理和总结当前国内对公务员兼职研究及规范的基础上,以责任冲突、激励—保健、期望理论等理论为依据,以上海市闵行区作为案例,通过对闵行区公务员兼职状况及其公务员对待兼职的想法和个人选择情况,归纳目前政策环境下公务员个人选择所带来的五种消极影响,即:对组织安排的社会组织兼职的消极敷衍、对收入待遇不满产生的怠工情绪、对职业前景的不看好造成的辞职人数增加、对责权不匹配产生的提前退休和因生存压力导致的继续兼职。并通过责任冲突视角来分析这五种消极影响的成因。 论文通过对我国公务员隐性劳务兼职现实状况及相关限制,对公务员隐性劳务兼职发展方向进行分析,再辅以闵行区的实际案例情况,并借鉴国外对公务员劳务兼职管理办法的成果,探讨了公务员隐性劳务兼职的现状及必要性、可行性,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一些基于理论支撑的建议和对策,即:在明确许可边界的基础下,规范管理地方公务员隐性劳务兼职,通过严格的申请、审核和监督等管理手段,使隐性劳务兼职成为当前公务员薪酬制度下的一个阶段性的有效补充,并促进薪酬管理更系统、科学、合理,从而最终消除隐性劳务兼职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