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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民初(1911-1924)《东方杂志》发表的有关女子问题的文章为研究对象,探讨五四新文化运动时期文化保守主义者在妇女解放问题上的基本态度。从《东方杂志》发表的有关争取女子参政、女子教育和职业、婚恋问题、家庭改革等方面的言论看,既显示了文化保守主义者时刻关注中外妇女解放运动的开放心态,也反映出他们在妇女解放问题上低调而保守的态度。对女性能力的质疑、女性气质的强调、对社会接受度的考虑是他们衡量中国妇女解放走向的标准。造成文化保守主义者这种态度的根源,在于他们坚守本土文化价值的同时,有选择的吸收西方价值的调适理念,以及在女性观念上的性别生理本质主义倾向。
文章第一部分借助已有的研究成果,简要回顾了近代中国妇女解放女运动的种种特点,在此背景下,展开《东方杂志》在妇女解放问题上基本态度的分析。
第二部分通过考察他们对中西方妇女争取参政权运动的不同态度,探讨他们在女子参政问题上低调考虑的原因。指出他们认为女子教育的普及要比女子参政权的获得更为迫切,是因为他们质疑国内女性在现阶段参政的能力。第三部分考察了他们关于女子教育和女子职业的观点。指出他们虽认为这两方面是女性独立的基础,不反对女子教育和女子从业,但要求二者的进度不应超出社会的承受力;同时,他们比较看重女子职业与传统之间的共存性,认为女性应该从事符合女性气质的职业。有知识的“良妻贤母”是他们理想的女性定位,因此无论是教育,或是职业,都应符合女性的气质。
第四部分考察了他们在婚姻自由问题的主张。指出他们在婚恋自由与否上看重社会责任,是认识到婚恋自由是有限度的;而现实中女性的矛盾言行也证明了自由的接受度是被设防的。另外,当时的调查报告指出,在现实的婚姻关系中,无论是否获得自由,女性始终处于被选择的地位,使他们认识到,尽管传统婚姻制度具有众多的不合理性,但仍可以给妇女以暂时性的避难所,保证她们当下的利益。说明他们注意到了婚恋自由要考虑社会接受度的问题。第五部分考察了他们在家庭改革与妇女解放关系方面的观点。与当时许多宣传女性不应再受家庭束缚的家庭改革观不同,鉴于社会接受度的限制和女性自身的实际状况,女性为了独立而摆脱家庭是他们所不可取的,他们的家庭改革观着重于完善传统的家庭制度。
尽管有“男性色彩”与性别生理决定论等方面的思想局限,相对于五四时期较为激进的妇女解放思想,《东方杂志》上体现的以中国传统价值与西方价值相调适、注重性别差异与社会现实接受度的相对保守的妇女解放思想,在中国现代妇女解放的历史进程中也展现出了独特的思想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