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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认为我国现有社会保障法远未体现其应有的法律效力,存在诸多问题,正处于学理与实践的摸索阶段。这些问题体现在法律概念的不清晰,制定法规定的欠缺,立法原则的混乱等方面。究其原因,本文不拘牵于法的视野,更关注其在经济、政治、社会各方面的可能原因。这并非“隔岸观火”,而是力图从多维的角度开拓视野,做到“旁观者清”。本文题目为《当代中国的社会保障法——背景分析与模式选择》。文章分为四章,各章内容提要如下:第一章“经济转轨中的社会保障法”。本章将社会保障法置于我国经济转轨的环境中进行思考。我国的社会保障法,是改革开放以后才开始日益受到真正重视,而“依法治国”的宪法原则确立后(1992年),依法规范社会保障才真正提上议事日程,从中不难看出经济体制的转轨的巨大推动作用。可以说,对社会保障建构的不断摸索,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诸多探索的一部分。正因如此,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显现的问题,不可避免地会冲击社会保障。本部分论述了我国社保障发展的理论与实践探索;从国有企业和乡镇企业改革两个角度,对企业改革而引发的社会保障职能问题的日益突出进行了分析。第二章“建立社会保障法的政治环境”。不同政治主张下对社会保障法的存在价值及制度模式设计的理解不同,其观念迥异甚至对立,褒贬交织。本章对各种政治主张下的社会保障观进行介绍,并力图发现其对我国当代社会保障理论研究与制度设计的影响与借鉴。而后以现代宪政思想为指导,指出了我国应有的社会保障观。第三章“作为制度的社会保障与作为权利的社会保障”。本章将我国社会保障法投入现实的社会生活中,观察其适用的社会效应,以期从中发现法律制度设计必须应对的问题。这一部分的论述从制度与权利两个视角,指出制度设计与公众认同现实和可能存在的分歧与冲突,以及如何化解这些冲突的思考。<WP=4>第四章“社会保障法模式建构的原则分析”。针对以上三章涉及的诸多问题,本文试图在第四章尝试进行解决。本章从两方面——社会保障的法律概念和制度设计的模式设计——进行论述,指出社会保障作为法律概念,其含义应与一国制度设计的取向相适应,从而决定对广义与狭义的取舍;对我国现有社会保障法律体系进行分析,发现其模式取向及其社会效应,并说明自己的预见性见解,论述如何从理论上建立我国当代社会保障法的评价机制,列举了针对现阶段中国社会保障法的现状,认为需要在立法上促进其健康发展采取的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