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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原生态文明以实现人与草原协同进化为要义,是一种经济社会与草原生态共发展的文明格局,它保障草原权利得到充分尊重和重视。系统论是研究系统一般模式、结构和规律的学问,就是将内部各要素、结构、关系等描述成个不断运动、发展着的综合系统,并利用其特点和规律进行控制、管理和改造,使它的存在与发展合乎人的目的及需要。从系统的层次性来讲,草原生态文明是由人、草原生态各要素组成的复杂巨系统,因此,它具备系统的特征及规律。草原生态文明系统的整体性、开放性和层次性决定了其自身遵循着差异协同、整体优化等规律从低到高、由简入繁的协同发展,系统整体通过物质、能量和信息的交换保持平衡。但由于工业文明带来的生态危机,破坏了草原的有序构造,草原生态在人类欲望的作用下失去了原有的平衡,自身的恢复和发展陷入了困境之中。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绿色发展",是针对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提出的新要求,因此,要恢复草原生态系统功能的发挥和结构的平衡,必须运用系统论的观点进行分析和指导,重新建设草原生态。本文就是通过分析草原生态文明系统与系统论特征、规律的内在契合,总结出建设草原生态文明要从整体上促进草原生态文明系统的结构协调、功能完善,实现人与自然双重和解。首先,树立生态意识和系统思维,这是一种整体性观念,人和草原生态都是系统的构成要素,恢复草原生态文明系统就是要靠两者的统一。其次,传承草原生态文化,弘扬"天人合一"的生态理念,更好的实现人与草原差异协同发展。第三,从根本上变革经济发展方式,促进人类在生产、生活各个领域的整体优化。最后,系统建设草原生态文明需要制度的规范,用完善的体制、政策的支持、健全的法律形成一股合力为其保驾护航。草原生态文明建设保住了人类生存的家园,逐渐扭转了人类过去传统的生产及生活方式,实现绿色经济的发展模式,在发展经济的同时更加注重生态效益,这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牧民增收和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此外,草原生态文明建设更加推进了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整体性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