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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必须坚持保障农民物质利益和民主权利。党的十八大再次强调:“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全党工作重中之重。”保障农民的物质利益和民主权利的实现有赖于农民是否拥有平等的公民权。我国农民占人口的大多数,农民为国家的建设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是农民的权益却常常遭到侵害,在国家的发展中处于明显的弱势地位。农民问题的根本就在于农民的公民权问题。我国公民权建设相对滞后,尤其是农民公民权发展不足,主要就是由于我国现代国家构建存在的结构性缺陷所致。本文就是在现代国家构建的视角下,关注农民的公民权,研究农民的公民权,以期农民公民权的更快发展。本文主要运用文献研究法、历史研究法,研究了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农民公民权的成长历程。文章通过对建国以来宪法的历次修改,尤其是对不同时期宪法中关于公民权利的规定和各个时期相应的农村社会变革调整的分析,探索各个时期我国农民公民权的状况。基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我国农民公民权总体上可以说是在不断成长的,这种成长也是我国国家构建不断完善的体现。文章另一个研究重点是当前我国农民公民权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在农民公民权成长的背后,依然存在着政治、经济、社会权利的短缺,这些问题阻碍着我国农民公民权的更快成长,这些问题的产生有法律、制度和农民自身原因的影响。因此,建立和完善农民公民权的宪法保障和制度保障,加强农民公民意识的培育,加快我国现代国家构建的步伐,就成为推动我国农民公民权进一步成长所必然要提出和必需要落实的关键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