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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高管薪酬问题一直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特别是房地产上市公司高管薪酬更是令其他行业高管望洋兴叹。找出影响我国房地产上市公司高管薪酬的主要因素并加以调控,以谋求高管的利益与股东的利益或企业的价值尽可能保持一致、使信息不对称和代理成本尽可能降到最低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以委托—代理理论,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赫茨伯格双因素理论,人力资本理论(工资差别理论)为指导,在对国内外相关文献进行回顾的基础上,在我国的现有国情下,综合考虑公司规模、企业绩效、高管连任、高管权力、企业性质多种因素,通过理论分析和实证分析来探讨影响我国房地产上市公司高管薪酬的主要因素。本文以2005—2009年度为时间窗口,对我国房地产上市公司高管薪酬进行了统计分析。分析发现,我国房地产上市公司高管的货币性薪酬呈现逐年上升的态势;国有性质和非国有性质房地产上市公司高管之间薪酬均值存在显著差别;以销售管理费用率为表征变量的在职消费水平却是逐年下降;国有性质的房地产上市公司高管在职消费明显高于非国有性质房地产上市公司高管。与此同时,公司资产规模、公司经济增加值也基本上保持逐年上升的趋势。研究发现,公司规模、经济增加值、高管连任对高管货币性薪酬的正向影响十分显著。公司规模一直是我国房地产上市公司高管货币性薪酬的最主要影响因素,伴随公司规模的增大,高管的货币性薪酬也会显著增加。当房地产上市公司为国有控股时,高管的货币性薪酬水平较低;高管权力对公司高管的货币性薪酬的影响只在10%水平显著,当高管权力较大时,高管的货币性薪酬也相应较高,但是影响作用相对公司规模和经济增加值来说,不是很大。同时,公司规模、经济增加值、高管连任对高管在职消费程度的影响呈显著的负相关关系;高管权力和企业性质对高管的在职消费的回归系数为正。说明公司规模越大,经济增加值越大,高管连续任职的情况下,高管的在职消费程度较低;当高管权力较大,房地产上市公司为国有性质时,高管的在职消费程度较高。本文研究还发现,高管货币性薪酬与在职消费表征变量的相关系数为负,并且十分显著;在回归分析中,对高管货币性薪酬产生显著正向影响的三个变量(资产规模、经济增加值、高管连任)对高管在职消费程度都呈现出显著负相关的关系。因此,高管货币性薪酬和在职消费程度之间存在替代关系,并在统计上非常显著。最后,在上述理论分析和实证研究的基础上,针对我国房地产上市公司高管薪酬激励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一些对策建议。本文认为:我国房地产上市公司高管薪酬制度必须进一步市场化;应关注高管权力,以改变高管自定薪酬的状况;加快建立由薪酬委员会定薪酬的制度,逐步建立规范合理的薪酬结构体系;建立健全职业经理市场,建立科学的上市公司业绩考评体系,提高薪酬与绩效的相关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