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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遗产是人类社会宝贵的精神财富和文化资源,是追溯历史、连接未来的文化桥梁。可以说,文化遗产都是历代先辈的历史记忆在现实生活中的再现。我国是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各族人民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进程中创造了极为丰富的民族文化遗产,成为中华民族文化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为确保我国历史文化的多样性及其持续发展,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势在必行。本文对异地安置下的羌族文化遗产进行旅游开发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做了深入分析,认为在异地安置的情况下,羌族文化遗产作为一种重要的旅游资源,对其进行适度的旅游开发有助于弘扬民族传统文化、有利于异地安置区域羌族文化遗产的传承、可以为保护羌族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工作提供更充足的资金保证。在开发过程中要处理好开发与保护、传承与创新之间的关系,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文化原生态原则、以人为本原则、分类开发保护原则及地域性原则。文章第一部分结合国内外对文化遗产的研究成果,从不同方面来论述对文化遗产的保护和旅游开发,进一步联系到民族文化的开发和利用。文章第二部分着重对羌族文化遗产做了介绍,及其异地安置后对异地安置区域内羌族文化遗产所造成的影响,本文当中提出了一些建议与对策。并提出对羌族文化遗产进行旅游开发的原则,即在开发中进行保护,在保护中传承。文章第三部分对异地安置羌族文化遗产进行旅游开发的必要性分析和可行性展开论述,最后得出结论对异地安置羌族文化遗产非常有必要进行旅游开发。第四部分提出对异地安置羌族文化遗产进行保护性旅游开发,首先介绍主要分析了异地安置区的现状及评价,深入的分析了异地安置区的旅游资源和旅游资源的优劣势,并对各个安置区进行了项目的设置,希望对异地安置羌族文化遗产旅游的发展具有一定的参考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