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挥发性有机物(VOCs)在光照作用下会导致光化学烟雾、二次有机气溶胶和大气有机酸的浓度升高,影响人体健康和大气环境。准确分析VOCs排放源排放特征对于研究大气环境系统和进行大气污染控制决策具有重要意义。本论文以东莞某间在国内生产规模、生产工艺、废气处理水平上具有行业代表性的漆包线生产企业为研究对象,研究探讨其排放水平及排放特征,进而对整个国家漆包线行业VOCs排放特征、污染控制情景等做出研究与预测,并对漆包线行业VOCs控制对策提出建议。根据―源头追踪‖思路,结合现场调研、生产工艺及资料调查,将漆包线生产时VOCs从原物料输入到产品输出的流通过程分为六个环节(溶剂输入、净化销毁、泄露、逸散、最终排放、产品残留),采用容量瓶、苏马罐等采集并进行实验分析,研究VOCs在各环节中的物质数量、组成分布及排放特征。研究结果表明,在六个环节中共检出41种VOCs,从原物料输入的VOCs,有81.1%在净化装置中得到了销毁,3.5%从涂料储槽,供漆系统等环节逸散,2.6%从炉膛出口及其它环节泄露,8.4%经管道有组织排放,只有0.038%残留在产品中。溶剂中,有组织排放及无组织排放的VOCs成分大致相同,主要为乙苯、甲酚、二甲酚、苯酚、二甲苯、N-甲基吡咯烷酮、二甲基甲酰胺。管道初始收集的VOCs浓度为2000~3000mg/m3,管道排放的VOCs浓度为150~300mg/m3;炉口泄露浓度在30~60 mg/m3之间,敞开储槽液面逸散浓度约在1000~2000 mg/m3。漆包线行业五种主要产品QZ、QA、QXY、Q(XY/ZY)-2/200、SBEIW的VOCs排放系数分别为19.72、19.62、18.23、25.65、31.26、22.90 gVOCs/kg漆包线,采用排放系数法估算2010年全国漆包线行业VOCs的排放量为2.62万吨,预计2015年将达到3.19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