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本文应用现代文体学理论,言语行为理论和相似性的观点,并结合法律语言学的研究成果,尝试从字位、书写、词汇、句法、语篇层面描述和分析WTO(世界贸易组织)英文协议的文体特征,希望对理解和翻译世界贸易法规和类似的经贸法规有所帮助,对法律语言的研究有所启示。 世界贸易组织是多边贸易体系的法律基础和组织基础,其核心便是WTO协议。这些协议规定了各成员国的权利和义务,属于立法文件。书写这些法规的英语语言有其独特之处,它们具有法律专业特点,通常被称为Legal English(法律英语)或Legal Language/Language ofthe Law,即法律语言。法律语言是指表述法律科学概念以及诉讼或非诉讼法律事务时所用的语种或某一语种的部分用语。David Mellinkoff(1963),David Crystal,Derek Davy(1969),侯维瑞(1988)和张德禄(1998)等从语体的角度对其进行了描述,Vijay K.Bhatia(1993)用体裁分析方法对法律语篇进行了研究,Garzone(2000),Zhao Yuhong(2001),AyferAltay(2002)等许多学者从翻译的角度也做了不少研究,但除Anna Trosborg(1995),张新红(2000)外,结合语用学理论进行研究的还不多,而专门描述经贸立法文件的语言特点的也很少。 David Crystal和Derek Davy(1969)对文体分析的框架进行了比较详细的探讨,主张在语音、书写、词汇、语法、语意等层面上对文本进行语言描述以达到理解和鉴赏目的。后来的其他文体学者通常也采用这种分析框架。Bhatia(1993)提出语言分析可在词汇、语法特点分析、文本模式或文本化分析、文本体裁结构解释的一个或多个层次上进行。本文采用David Crystal和Derek Davy的分析框架并结合Bhatia的分析方法进行文体描述,应用J.L.Austin(1962)和John R.Searle(1979)的言语行为理论、相似性的观点及其它法律语言学的研究成果来进行分析。通过从字位、书写、词汇、句法、语篇等层面对WTO协议研究样本的定量和定性描述和分析,可看出WTO协议具有显著的经贸立法文件特征,具体表现为书写方式的规范守旧,用词的正式、严谨,大量使用规定义务和授予权利的规约动词和经贸术语,以牺牲可读性而换来客观准确的复杂句法,大量使用词汇重复的衔接方式和其它文体很少用的互篇连接机制。它采用这种文体是有其社会、历史、语用及认知原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