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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责任法》的颁布实施给我国医疗损害纠纷诉讼证明责任分配问题带来了新的解决方案,但新法中关于医疗损害责任归责原则的规定并非完善,缺乏体系性,而归责原则是医疗损害纠纷诉讼中证明责任分配的基础,缺乏体系性会使其在应用中欠缺可预测性。本文结合国外的立法模式和较为成熟的司法实践经验,以比较法的角度,采取实证研究的方法,对如何在我国构建较为体系化的医疗损害纠纷诉讼证明责任分配制度做了比较全面、深入的探讨。全文除引言和结论外共分为四章:第一章:医疗侵权行为称谓探究。本章针对目前国内学界对医疗侵权的繁多称谓作了梳理,并试图理顺其中的关系,然后对医疗侵权行为及其责任的相关概念进行了重新界定,改变了原先《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分别提出的医疗事故以及医疗侵权两种概念间相互混淆的状况,给出了“医疗损害”这一统一的概念并对其特征做了说明。第二章:医疗损害责任纠纷诉讼中证明责任分配概述。本章以证明责任理论为出发点,通过证明责任概念的阐述,引出对两大法系国家关于医疗损害纠纷诉讼中证明责任分配的立法现状的分析,试图通过分析来发现这些规则对我国相关制度完善的启示。同时强调了证明责任分配问题在医疗损害纠纷中的重要性。第三章:我国医疗损害纠纷诉讼中证明责任分配规则。本章详细阐述了我国医疗损害纠纷证明责任分配制度的历史变迁,并采用例证分析的方式论述每一次历史变迁后医疗损害纠纷诉讼中证明责任分配适用的效果。同时从归责原则入手对医疗损害纠纷诉讼中证明责任分配规则背后的利益衡量作进行探讨,重点论述了《侵权责任法》中的相关规定以及存在的问题。第四章:医疗损害纠纷诉讼中证明责任分配规则的完善。本章从医疗纠纷损害诉讼中证明责任分配需要考量的因素出发,将医疗损害在性质上进行了体系化分类,分为对医疗科技义务的违反、对医疗注意义务的违反和对医疗忠实义务的违反,分别适用过错原则、过错推定原则和无过错原则的适用。由此对证明责任的分配规则进行整合,从而增强法律规则的可预见性和操作性,最终达到缓解医患间紧张关系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