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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保护已经得到了各国的广泛重视,为了加强对投资者的保护,各个国家纷纷出台法律政策,但就目前来看,侵害中小投资者权益的各种经济丑闻不断,投资者保护的情况仍然不乐观。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股权结构相对较为集中,在我国资本市场上,主要表现为控制性股东对小股东的利益侵害,虽然国家强化了关于中小投资者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但法律机制仍然不完善,控制性股东利用其控制权优势掏空上市公司资产侵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现象依旧普遍。本文认为,中小股东利益的保护程度可能通过构建会计指数体系进行衡量,《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由于中小投资者更加关注自己的收益问题,所以本文从保护中小投资者收益权的角度构建中小投资者收益权保护指数。首先在以前学者研究的基础之上,根据相关理论基础,我们认为控制性股东对中小股东收益权的侵害主要通过三种方式:通过少分配现金股利直接影响中小投资者到手收益;上市公司与控制性股东发生关联交易可能会影响上市公司的正常利润;控制性股东对上市公司的资金长期占用影响了上市公司的正常营运能力。所以,将现金股利、关联交易、资金占用作为收益权保护指标体系,并用一定的数值进行衡量。本文选用了上市公司2011—2013年数据,在提出假设的基础上建立回归模型,通过研究衡量收益权保护指标体系的数值与股权结构(股权集中度、两权分离度、股权制衡度、股权性质)的关系,验证了所选择的衡量指标数值的恰当性。最后,将三个因变量所用数值作为指标值,通过一定的计分方法得出中小投资者收益权保护指数计算公式,根据公式,利用2013年837家样本公司数据得出2013年中小投资者收益权保护指数,同时分行业对这837家上市公司保护情况进行分析,发现采矿业中小投资者的收益权保护程度最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最高。相比于大股东,中小股东处于信息劣势地位,其获取信息能力以及监督控股股东的能力都是有限的,中小投资者收益权保护指数的构建正是基于资本市场信息不对称的背景下产生的,它可以为中小投资者和证券监管机构提供更为丰富的资料,加强中小投资者的辨别的能力以及监管机构的监督能力。通过构建上市公司收益权保护指数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证券市场走向合规化、合法化。但是规范市场行为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除了通过构建保护指数规范之外,我们还应该继续优化股权结构,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加强市场监管力度,有效抑制控制性股东的侵占行为,维护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