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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倡廉,既要坚决惩治腐败,又要注重预防腐败,从源头上逐步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完善受贿罪的相关规定,解决受贿罪中的疑难问题,既是坚决惩治腐败的要求,又是预防腐败的体制保证。 本文着重对受贿犯罪中的重中之重——共同受贿犯罪进行了研究,主要分析了共同受贿犯罪的各种类型,并对其中的疑难问题给出了笔者意见。此外,笔者还对如何区分共同受贿犯罪中的帮助行为与介绍贿赂犯罪的实行行为进行了粗浅的探讨,通过对比各方主张,最后提出了笔者自己对此问题的意见。 全文共分六章: 第一章 共同受贿犯罪的实行行为及其认定。此章共分国家工作人员共同受贿犯罪的实行行为及其认定、国家工作人员与非国家工作人员共同受贿犯罪的实行行为及其认定两个部分。着重分析了国家工作人员同为实行犯的各种类型、非国家工作人员能否与国家工作人员一起共同构成受贿罪的实行犯等问题。此章将为后边分析共同受贿犯罪的类型起到理论上的支撑作用。 第二章 共同受贿犯罪的帮助、教唆行为及其认定。本章首先对什么是共同受贿犯罪中的帮助行为、教唆行为进行了分析,并对其如何认定给出了笔者意见,尤其对帮助行为与实行行为的区分、教唆行为与帮助行为的区分进行了重点论述。本章另一部分分析的是国家工作人员教唆、帮助非国家工作人员索取或收受财物的行为,重点研究了这种行为的类型与定性处罚,在对比刑法学界对此问题各方主张的基础上,提出了笔者自己的观点。 第三章 国家工作人员与公司、企业人员的共同受贿犯罪。本章首先把国家工作人员与公司企业人员共同受贿犯罪分为三种类型,并在此基础上对比分析了各方在此问题上的主张,最后笔者对于国家工作员与公司、企业人员共同受贿犯罪如何定性处罚提出了自己的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