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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是人类社会的一个永恒的主题。由于农村贫困占整个中国贫困的绝大部分,所以本文把研究的对象瞄准农村。同时,中国处于转型时期,对传统经济体制下的制度安排和制度环境的研究,可以更好地为转型提出积极性的建议。正是对中国历史和现实的考虑,本文把传统经济体制下的农民贫困成因问题作为研究的重点,目的是通过这样的分析为我国解决农村贫困问题提出有益的建议。 本文遵循这样的分析思路:认为贫困的根源在于贫困人口的交换权利的恶化。在分析中国传统经济体制下农民贫困的时候,我们就很自然的把分析的重点过渡到造成农民交换权利恶化的具体因素上,而制度则成为我们分析的重点。我们通过对传统经济体制下各制度(包括土地制度、户籍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剪刀差价格制度以及意识形态等非正式制度)与贫困对应分析,得出了农民贫困的根源——传统经济体制下各种不利于农民的制度安排以及由此引起的二元性的制度环境。在此基础上,本文提出了一些解决农民贫困的途径和建议,而重点是对不利于农民的制度进行重构和完善。 我们认为,对贫困主体的能力的限制和权利的剥夺是造成贫困的根本原因。而制度作为一种游戏规则,规定了人们的行为方式和可能的行为,不好的制度是造成贫困主体权利被剥夺和受限制的根源。所以,在分析中国传统经济体制下的农民的贫困成因时,我们主要围绕农民交换权利的恶化这一主线,对各项不利于农民发展的制度进行分析。其中,土地产权的不清晰和不完善,导致了农民遭受多种主体的索取,导致了农民的负担沉重;二元的户籍制度限制了农民的迁徙自由权,限制了农民的生活空间,剥夺了农民获得提高收入和生活水平的经济机会;二元的社会保障制度,导致了农民缺乏躲过危机的最低保障,缺少抵抗风险的能力;“剪刀差”的价格体系,使农民处于严重的交换不利的地位,农村剩余甚至农村正常的生产资金都被转移到城市(工业),农民的正常再生产遭到破坏;牺牲农业优先发展工业的战略,强化了正式制度对农民权利的剥夺和限制;中国传统的扶贫机制本身存在的问题,忽略了从根本上提高农民的权益和自由。 通过对传统经济体制下的各种不利于农民的制度分析,我们得出反贫困的关键还是在于改变那些制度,核心是提高农民的权益和自由,提升和优化农民的交换权利。所以,本文的最后部分就是针对那些不利于农民的制度,提出相应的完善或重构措施。同时,从农业对农民的重要性角度出发,提出了改造传统农业对目前的反贫困具有重要意义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