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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5月15日,公司注册资金10亿元。公司自成立以来,大力实施“地铁+物业”的发展战略。其中“物业”含义:一是土地储备,二是站点综合开发。“物业”综合开发收益将用于满足轨道交通建设的资金需要。然而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很多,地铁物业开发建设资金筹融资问题,拟开发土地的现状及获取问题,开发利用类型、开发方式、开发强度、开发时序、开发运营机制、物业业态及组合如何确定等问题。本文主要研究其中开发时序确定的原则和方法,目的是为物业综合开发提出有价值的建议。 目前,武汉地铁集团已储备土地136宗,18776.22亩。物业综合开发项目44个,开发总用地3810.06亩,开发总建筑面积500.6682万平方米。土地出让、综合开发项目按什么时序来运作,地铁集团公司往往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来确定开发时序,却忽略对开发时序的共性总结和思路探究。本文采用经验总结法以及系统科学方法,借鉴国内外城市综合体研究理论,外部收益还原理论,风险控制理论,TOD理论,结合典型案例研究总结,对武汉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及城市总体规划、武汉地铁集团发展战略、地铁物业建设资金筹措、土地价值评估、物业业态定位及组合等五个方面对地铁物业开发时序的影响分析,构建起确定武汉地铁物业开发时序的原则和方法:1、必要性原则——根据各线路各站点周边区域的类型,从整个线路的满足乘客配套服务功能、吸引客流、轨道交通工程施工条件方面判定各站点何时开发的必要性。2、经济性原则——尽早开发土地价值增值效应明显,开发成本小、开发难度低的区域和站点。3、开发潜力原则——率先开发站点或区域开发潜力大、规模大的项目。具体方法是:首先,可结合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情况与城市发展情况,从整个线路功能协调和建设资金筹措角度出发,进行排序。其次,根据各站点周边土地储备情况、周边可联合开发土地情况以及可进行城市综合体或新市镇等大规模开发情况进行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