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正值大步跨入信息时代的社会,个人信息作为一项重要的社会资源越来越普遍地受到人们的关注。无论是基于政府更好的管理与服务人们的目的,还是基于其他成员被巨大经济利益的诱惑驱使,个人信息的收集与利用都呈现出爆炸化的发展趋势。以计算机为基础的信息技术对这一过程起着最重要的推波助澜的作用,其极大地加快了个人信息收集、处理的速度,这也使得在个人信息被收集和利用以提高政府效率、促进市场经济发展的同时,不当收集、恶意使用、篡改乃至扰乱个人生活安宁的隐患随着信息社会的发展也日益凸显。在个人信息的经济价值与社会价值被人们所普遍认识的同时,承载在个人信息上面的个人信息本人的权利保护也被提上了议程。各国际组织、国家和地区都开始了对个人信息权保护的研究,因此个人信息权的保护是一个全球性的课题,这一课题是现代科技对法律制度产生的巨大影响的表现。我国对个人信息权的研究与保护都是起步比较晚的,针对个人信息权保护的专项立法至今仍未出台,但我国近些年对个人信息与个人信息权的理论研究越来越趋于成熟。笔者在这里对个人信息权的系统保护提出自己的看法。本文共分为六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引言,为个人信息权保护的楔子,引出个人信息权保护的问题。第二部分是个人信息权的概述,这一部分重点论述了个人信息权的产生及个人信息权的内容和性质。第三部分是对国外个人信息权保护的典型模式和方式进行介绍,并针对我国个人信息权保护的特点对我国个人信息权保护可以借鉴的地方予以分析与评述;第四部分是对我国个人信息权保护在现实生活中存在的状况和立法现状进行的分析,并予以总结我国个人信息权保护现存的问题。第五部分是本文的重点部分,就完善我国个人信息权保护的对策问题进行详细的论证。笔者在这部分提出了对个人信息权进行系统保护的看法,除了个人信息权的确立及针对个人信息权保护的专项立法之外,还提出需要强化个人信息权侵权的民事救济及建立完备的监督机制和自律机制,这样才能对个人信息权提供充分的保障措施。最后一部分是结论部分,重申对个人信息权保护的重要性和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