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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30多年来,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杭州市农民工的队伍不断扩大,已经日益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规模庞大的特殊的社会群体。虽然随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全国的普及,杭州市大部分农民工都享有输出地的新农合,但由于新农合针对农民工存在异地就医、不保门诊或报销有限等缺陷,使得从事“脏、苦、累、差、危险”性质工作的农民工的健康问题并没有得到解决。加之由于二元社会结构、户籍制度、双重参保困境等的影响,大量农民工被排斥在城镇医疗保险之外。2011年春节过后,包括杭州在内的一些发达地区都面临着“用工荒”问题。这主要是因为随着老一代农民工的逐渐退去,80、90后新一代农民工逐渐进入城市打工,与其父辈相比具有不同的特点,相对满意的工资并不是他们唯一的追求,医疗保障,养老保障等权益也是他们所关注的。因此,完善农民工医疗保险模式,不仅有利于确保农民工享有相应的的医疗保障权利,而且也在一定程度上能够缓解企业招工难的问题,促进杭州市民营经济的持续、健康与快速发展,有利于“平安杭州”的构建。本论文的研究目的是通过根据雇佣种类和企业类型两个标准,将现有的杭州市农民工医疗保险界定为四种,分析每一种模式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有针对性的完善建议,以期解决当前普遍存在的双重参保现象、输出地新农合医疗服务地理上不可及、农民工大病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和输出地新农合供求不相对称、外来个体经营户中一部分人无法享受医疗保险等各种比较突出的问题,以保障农民工在患病时,能够享受到应有的医疗保障权利。本研究主要采用问卷调查法、深度访谈法和案例分析法。通过问卷调查法与深度访谈法了解杭州市农民工所参加的医疗保险模式的分布情况与现状,并在此基础上对杭州市农民工所参加的医疗保险模式的缺陷及造成这些缺陷的原因进行了分析;通过案例分析的方法对输出地河南省信阳市的“信阳模式”及输入地深圳市的住院医疗保险和劳务工合作医疗保险模式进行了分析,并在借鉴输出地河南省信阳市的“信阳模式”及输入地深圳市的住院医疗保险和劳务工合作医疗保险模式的基础上,提出了杭州市不同雇佣种类与企业类型下农民工医疗保险模式的完善建议。本论文的研究结论如下:第一,完善后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纳入模式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农民工缴费较高、满意度较低及适用对象较窄的缺陷。第二,通过一定的措施解决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加输出地新农合纳入模式、农民工大病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加输出地新农合纳入模式的双重参保现象。第三,完善后的农民工大病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加输出地新农合纳入模式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不保门诊、退休后的医疗服务难以保障等缺陷。第四,完善后的输出地新农合纳入模式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医疗服务的地理上不可及性这一问题。最后,通过一定的措施探索解决自雇型农民工即外来个体经营户参加杭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较高的问题,以期使其在患病时能够享受到相应的医疗保障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