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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基本农田作为耕地的精华之所在,更是要作为重中之重加以保护。同时,我国的城市化水平快速提高,城市的规模也不断扩展,大都市地区城市发展与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之间的矛盾不断加大,很大程度上制约了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合理有序的解决发展与保护之间矛盾,已经是大都市亟需研究解决的重点问题。本文以北京市为例,在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基本农田规划结果分析的基础上,结合大都市的功能定位,对大都市区基本农田划定方法进行了研究。论文研究的主要内容与结论如下:(1)回顾北京市先后组织开展的两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的情况。探讨第二轮、第三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北京市基本农田的规划思路、划入标准、划定方法、格局与特征的具体情况,分析其中存在的问题及成因。发现北京市基本农田特征明显,其结构特征为现状地类复杂、内部结构变化复杂,质量特征为总体质量良好、存在“划劣不划优”、“划整不划零”的现象,布局特征为基本农田被建设占用、规划建设用地现状为耕地的现象并存。(2)基本农田的及其在各功能分区的功能定位。北京市基本农田的生产功能及社会保障功能正在弱化,而生态功能、景观功能和空间阻隔功能正在逐步加强。对不同功能区来说,其内基本农田所承担的功能也存在一定的差异。城市功能拓展区的功能定位为调控城市发展功能、生态功能、景观功能及远景储备用地功能等,在城市发展新区基本农田的功能定位为生态功能、阻隔功能、示范功能、旅游功能、文化教育功能等多项综合功能;生态涵养发展区的基本农田主要发挥生产功能、社会保障功能、生态功能以及旅游功能等。(3)细化市级、区(县)级基本农田的划定要求及标准,进行基本农田保护区划定。对市级保护区,考虑基本农田占村庄比例和质量两个指标,确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划定的指标标准。据此在全市7个区(县)划出9个市级基本农田保护区,总规模25.4×104hm2,其中包括基本农田11.6×104hm2;在全市13个区(县)初步划定80个区(县)级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29.2×104hm2,涉及885个村,其中基本农田7.74×104hm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