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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情权是“知”这一人的基本需求以权利形式的表现。权利是对社会生活实践抽象概括的产物,知情权所依据的社会生活实践是庞杂的。众多的社会关系主体造成了复杂的知情关系,而不同的法律部门对各自所涉及的知情关系又有着不同程度的调整和保护,从而形成了内容、形式各异的知情权。本文首先对所要分析和探讨的知情权做了界定,即从行政法学与行政法治的角度,在中国社会经济的转型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背景下,去探究知情权的理论和实践。所要讨论的知情关系也仅限于公民与行政主体之间及行政主体之间的知情关系,而平等主体之间的知情关系,公民与其他公权力主体之间的知情关系,比如公民同人民代表大会、司法机关、军事机关等之间的知情关系等则不在讨论的范围之内。在明确了知情权的界定后,文章依次对知情权的权利形态、性质、价值、在当代中国的思想渊源、权利的原理和解析做了分析和描述。在明确了知情权的基本权利地位和重要价值后,提出应当建立系统、完整的法律制度对知情权予以有效的保障,即应当建立以知情权理论为基础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并对我国目前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现状与问题做了分析。我国目前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各种问题的根源就在于缺乏统一、专门的以知情权为基础的政府信息公开立法。文章对我国应构建的保障知情权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原则问题、范围问题、程序问题、费用问题、权利救济及法律责任等问题分别做了具体的分析和阐述。全文共分四章,第一章主要围绕知情权的界定问题,就知情权的语源、形态、性质、价值和当代中国知情权的思想渊源等问题进行了分析和描述。第二章主要围绕知情权的权利原理问题,对知情权进行了解析,对权利主体、对应的义务主体、权利客体、权利内容以及权利要素等问题进行了分析。第三章主要围绕保障知情权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构建的问题,对知情权与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关系、我国目前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现状与存在的问题、应当构建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原则、范围、程序、费用等问题做了具体的分析,并提出了自己的构想。第四章主要围绕知情权的救济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责任问题做了分析和阐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