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判断规则在金融业的适用研究

来源 :北京交通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fenghui111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商业判断规则是起源于美国判例法的审判规则,保护董事基于合理信息(reasonable information)和合乎理性的判断(rationality)做出的商业决议免于承担责任,即使该决议为公司带来有害的(badly)甚至是带有灾难性(disastrously)后果的。该规则的适用一直是美国理论界和实务界不断探讨的问题。由于金融业自身的特殊性,使得该规则在金融业的适用更加成为争论的焦点。长期以来,美国法律界在商业判断规则适用于金融业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尤其在发端于美国的次货危机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席卷全球之后,这些经验更加凸显研究价值。本世纪初,我国掀起了一场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的大潮,商业银行逐步完成了股份制改革,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机制。金融危机之后,我国的两家商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一跃成为全球市值排名第一及第二的商业银行,备受世界瞩目。这也对我国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及金融管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商业判断规则在金融业的适用,有助于完善公司治理及合理实施金融管控。本文将通过美国商业判断规则在金融业适用的实践,探讨该规则引入我国法以及在金融业的适用。本文第一部分介绍了商业判断规则的基本理论;第二部分研究了商业判断规则在美国金融业的适用;第三部分提出了商业判断规则引入我国法以及在我国金融业适用的建议。
其他文献
法官与当事人关系是一切民事诉讼体制的核心问题,关乎着原则、程序与制度等诉讼体制构成要件的编排与内容设计。立足于诉讼活动场景、追问着三个问题——“法官与当事人关系
本文立足于对我国当代高校道德教育理论与实践中基础性问题的思考,将道德体验作为高校道德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完善高校道德教育理论,探究高校道德教育的新思维,重新思考和探
学位
为有效打击愈发隐蔽的职务犯罪活动,我国在1988年确立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而后97刑法将其作为第395条第1款。虽然该罪自设立至今几经修改,其立法价值、犯罪构成要件、证明
延安时期的十三年(1935年-1948年)是中国共产党发展史上极为重要的时期:新民主主义革命理论以及毛泽东思想在这里发展成熟;新中国的雏形也在这里慢慢孕育。这一时期里,中国共产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