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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于20世纪70年代起源于美国,其凭借提高资产流动性、降低筹资成本、分散风险的竞争优势,成为国际资本市场发展最快、最具活力的金融工具。但同时,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交易结构复杂,涉及多种法律关系,证券化的形式又使风险分散的同时加剧了风险的传染性,很容易产生系统金融风险。一旦欠缺法律的规范和制约,对其监管不力就会导致金融负效应,危及金融安全。实践中,美国在开展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过程中疏于监管所导致的次贷危机也生动地印证的这一点。目前,我国正开展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试点工作,但相关的立法和监管制度仍不完善,不仅制约了证券化市场的快速发展,同时也可能因法律监管缺失而引发金融风险。鉴于此,我国应尽快构建适合我国的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法律监管框架,因为完备的法律监管才能保证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顺利开展。本文首先介绍了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法律原理,分别从理论和实践的角度对其监管进行阐述。在理论分析中,主要介绍了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监管的一般理论,分析了其风险和监管的理论基础,考察了其监管理念和国际监管趋势;在实践考察中,主要介绍了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在美国的发展历程及其法律监管,通过分析美国次贷危机的原因总结出对我国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监管的有益启示。最后,具体到我国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监管,本文主要强调以法律为依据进行监管,在简要介绍我国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现存法制环境的基础上,分析了目前我国法律监管所存在的问题,息和财务报告、生产管理、市场开发、盈利情况等,形成信息披露的时间差以及信息披我国的实际情况,提出了适合我国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法律监管框架构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