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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从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探索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但是到目前为止也没有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长时间以来国家对农村养老保险资金的筹集只是实行政策上的扶持,没有承担直接的出资责任,这样的制度设计导致了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发展缓慢。国外一些国家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经验和国内典型试点的成功经验都充分说明政府的财政支持是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和顺利实施的关键。
虽然现在国内很多学者已达成共识,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财力支持的责任政府必须承担,但是,到底财政应该提供多大比例的资金支持、财政是否有能力提供这一支持以及如何来提供还缺乏详实的实证研究。本文正是针对上述研究的不足,在全面收集数据的基础上对河北省财政支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可行性、财政补助能力及增长趋势等问题进行了大量的实证研究。
研究内容上,本文首先阐述了财政支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理论依据和现实依据。其次介绍了德国、法国、日本为代表的发达国家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分析了各国财政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中的作用,通过分析比较得出其对中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借鉴与启示。再次对比了我国农村新旧养老保险制度中财政支持模式,归纳出河北省可借鉴之处。最后以河北省为例,研究财政支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可行性、财政补助能力及增长趋势等问题;探索适合河北省省情的、有效可行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财政支持机制,以推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在河北省的全面建立和发展。
本研究利用理论综述法分析了财政介入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及其理论基础;在分析国内外农村养老保险不同财政支持模式时运用了比较分析法;在研究部分地区财政支持农村养老保险在当前的时间和空间内的供求平衡关系和特征世运用了静态分析法;用动态预测法研究河北省各地级市财政支持农村养老保险的未来发展趋势,在本研究过程中注重静态分析与动态预测相结合。
本文的主要研究结论是河北省总体上已经具备了全面实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经济条件;河北省财政目前有能力支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在全省实施;从增长趋势看,财政补助养老保险数额占财政收入的比例将逐渐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