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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宗教界是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力量,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是我国社会转型过程中化解矛盾、凝聚人心、稳定社会的战略问题。探索宗教服务社会、利益人群的合适方式和有效途径,积极支持我国宗教界开展社会公益慈善事业,是目前宗教工作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切入点,是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重要举措。 本文所研究的主题,是“我国宗教界开展社会公益慈善事业模式”。所谓“公益慈善事业”,一般是指非官方机构向公众提供的非营利性质的社会服务。本文所讲的宗教社会服务和公益慈善,是指宗教团体所办具有宗教背景的公益慈善机构为服务对象提供的旨在改变观念、提升素质、改善生活生产和教育状况的服务与帮助。 对于我国宗教界来说,开展社会公益慈善事业,是各宗教共同的优良传统,是发挥宗教积极作用的一种有益而重要的方式,可以体现宗教的社会价值和本质属性,树立良好社会形象;对于政府和社会来说,宗教界开展的公益慈善事业具有某种程度的特殊性和巨大的优势,需要进一步鼓励和规范,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发挥他们的优势和潜力,在服务中加强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使之成为社会公益慈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以基督新教背景的爱德基金会、佛教背景的福建南普陀寺慈善功德基金会、天主教背景的河北进德公益事业服务中心为案例,通过模式研究,阐明宗教慈善的思想理念,梳理我国宗教慈善的现状,解析其特点和优势,同时,借鉴国外宗教界开展社会服务的经验,展示未来我国宗教界开展社会公益慈善事业的发展趋势和方向。 从目前我国三个有宗教背景的社会公益慈善组织的案例分析中可以看出,在我国社会转型过程中,宗教界开展公益慈善事业,既发挥了宗教组织的理念和资源,又采用了NGO、NPO的管理和运行模式,形成了自己的特色和优势。所以,宗教类公益慈善组织能够有效地结合宗教组织和NGO、NPO的优势服务社会,利益人群。尽管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但是它在当前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成为一种发挥宗教积极作用的有益而重要的方式,值得人们给予关注和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