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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保护与权利限制是法学上的永恒话题,权利自诞生之日起无限扩张就是其天生属性之一,而公共利益的存在使绝对权利成为不可能。数据库产业作为受著作权法保护的新兴产业,其权利在著作权法的严格保护与用户的逐渐依赖中变得异常强大,其权利之大已经伤害到了社会公共利益。在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为主要用户市场的学术数据库领域,数据库出版商利用“信息垄断”的优势,无视公共利益的存在,肆无忌惮的涨价行为与不正当竞争已经严重威胁了知识的有效传播,阻碍了科学学术的进步。由于商业性学术数据库本身是一种市场经济中的商品,尽管其已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