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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是我国农村发展产业化的一种新的产业组织形式,也是我国农村先进生产关系一种新的实现形式。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对发展现代农业、繁荣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等都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年来,在内有农民需求、外有政府引导和政策扶持的背景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呈加快发展之势。随着实践的发展与研究的深入,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人士认识到,要从根本上改变农民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弱势地位,必须大力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建立和发展能够代表和维护农民利益、促进社会和经济协调发展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使农业和农村经济真正纳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轨道。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已经成为人们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也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经济组织创新提出了新的要求。但是,到目前为止,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虽已取得了较大发展,但并没有形成大的气候,社会各界对它的认识也仅仅也局限于它目前所展现的表面意义与作用,还没有深入到农民合作经济的本质,没有认识到它对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可能产生的巨大推动与促进作用,没有认识到它对我国未来社会经济发展与政治改革可能产生的深远影响。本文的研究试图通过对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作用分析,揭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内在关系,揭示农民合作组织的建设与发展才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及“三农”问题解决的现实选择与根本途径。为更好的推动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保证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对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伟大作用的施展与发挥,避免因为认识不足对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建设与发展产生不利影响。论文还进一步研究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自身缺陷与不足,研究了当前条件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制约因素,以及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与发展过程中的政府定位问题等等,在这一系列研究的基础上,论文提出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与发展的相关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