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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在生态环境治理与保护等方面取得了许多显著的成就,环境保护工作在各地有条不紊地开展,制度体系建设不断完善,人们的生态保护意识不断加强,我国生态环境整体上有了很大的好转,但个别地区环境治理的任务依然非常艰巨。由环境保护部倡导的建设生态示范区的运动在全国许多地方蓬勃开展起来,以生态政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为目标,我国掀起了生态政区建设的大潮,而生态政区的主要类型,主要包括生态乡村、生态市县、生态省,以及超越行政区限制的生态城市群。生态乡村建设是生态市、生态县、生态省乃至整个生态城市群建设的基础和细胞工程,我国各地区依据国家规划纲要并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探索出不同的创建模式。生态乡村的创建有利于推进农村的环保工作,能够优化农村的经济增长方式,提高农民收入,可以提高农民的环保意识,同时也是科学发展观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体现。但我国生态乡村的创建过程中也遇到了诸如认识不够、缺乏合理的规划、资金技术不足以及农民的参与性不够等问题,大大影响了生态乡村的建设进程。所以我们必须采取有效措施,立足农村实际,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完善乡村的基础设施,同时通过提高公众参与等方式,共同推进生态乡村的建设进程。生态市、县是一种独立而又对外开放的生态系统,它以可持续发展理论和生态经济学原理为指导,寻求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生态市、县比一般城市更具有高效性、持续性、和谐性,因此建设生态市、县具有深刻的意义。生态市县的建设必须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所以我们应该遵照国家生态市、县的创建指标,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加强政府宏观调控、加大法律法规建设力度、加大经济科技投入,为生态市县的建设提供政策、法律和技术保障,同时要提高社会环保意识,形成全民环保的良好风尚。生态省建设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伟大创举,是可持续发展理论与中国国情相结合的产物,也是对全球可持续发展的重大创新。生态省建设把发展性和持续性有机结合,强调生态的平衡和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我国目前面临的一系列发展问题以及今后的发展方向,都决定了我国有建设生态省的必要性。我国在生态省建设方面取得了一些成就,但生态省建设之路依然任重而道远,需要各地立足实际,树立全局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努力改善环境质量,遵循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以法律为保障,做好生态补偿工作,实现社会公平,实现经济、社会、环境在更高水平上的可持续发展。上述的生态乡村、生态市县、生态省是生态社区的几种主要类型,21世纪我国区域发展的重要特点是城市群的出现,国家“十一五”纲要也明确提出把城市群作为推进城镇化的主体形态。目前我国呈现出东部发展、西部开发、东北振兴、中部崛起的态势,许多地区提出了建设城市群的意愿,通过对我国生态城市群的示范类型进行概括总结,可以为我们更好的研究我国生态城市群建设提供思路。通过我国三大龙头生态城市群的辐射带动作用,可以更好地协调我国东西部经济的发展,从而为构建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格局打下坚实的基础。生态政区研究是生态文明研究的重要方面,这是从区域整体的角度对生态文明进行的研究,改变了以往以学科研究和地域研究的视角,突破了行政区域的限制,把生态环境看作一个整体,在尊重生态系统的整体性和不可分割性的基础上,对其进行研究。通过总结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研究进展,我们可以了解我国生态文明政区建设的动态,以及各地开展生态政区建设的情况,从而总结经验教训,为今后工作进一步开展打下良好的基础。生态乡村、生态市县、生态省和生态城市群是紧密联系不可分割的,生态乡村是基础和细胞工程,生态城市群是最终目标,通过不同层级生态文明政区的建设,可以逐步改善我国生态环境,实现经济、社会与环境的良好互动,最终实现人与自然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