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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伴随着国际体系的深刻变化,国际制度竞争在全球各个地区和领域都日益激烈。作为国际制度竞争的起点,国际规则之争逐渐成为国家间竞争的聚焦点。同时,经济全球化作为国际经济的主要特征愈加凸显、全球化经营使得跨国企业规模不断扩大、国际规则的制定愈加需要多方参与,这些变化使得跨国企业日益融入国际社会,不仅促进了跨国企业规模的扩大,还推动了跨国企业作为后起力量发挥在国际事务中的作用。跨国企业为何选择影响和参与国际规则制定?他们如何影响和参与的?他们的加入对国际政治产生何种影响?本文将从跨国企业影响和参与国际规则制定的实际出发,回答上述问题。跨国企业能够参与国际规则制定的原因主要有两方面,从内部原因讲是由于跨国企业的结构性权力。跨国企业的安全结构性权力体现在其在能源、供应链、网络等核心领域拥有足以威胁国家安全的重要技术。在生产结构性权力上,跨国企业作为生产国际化的主体,掌握着构建国际分工体系和全球生产网络的能力。在金融结构性权力方面,跨国企业已经具有部分支配信贷和货币交换条件的能力,作为全球对外直接投资的主力,具备较强的融资优势。此外,跨国企业拥有的领先的科学技术成为其知识结构性权力的重要基础。从外部原因讲,国家、国际组织等行为体愈加重视同跨国企业的合作,为跨国企业提供了参与的渠道;贸易自由化趋势和国际知识产权体系的完善保护了跨国企业的利益,增强了企业的实力;国际社会对跨国企业的理性态度也更符合企业希望;技术革命的扩展和生产周期的缩短促使企业技术的发展。这些环境的变化让跨国企业增强了在安全、生产、金融、知识等方面的结构性权力。基于以上原因和条件,跨国企业在判定自身利益之后开始选择影响和参与国际规则的制定。本文根据跨国企业的实践,将国际规则分为以下类别:在行业标准类国际规则中,跨国企业通过内部标准转化、行业提案竞争以及领军企业合作的形式参与;在议题治理类国际规则中,跨国企业选择结成联盟、影响研究和游说的方式去施加影响;在价值观念类国际规则中,发布研究报告和提出创新概念是跨国企业参与观念塑造的常用方式;对于政府间国际规则来说,跨国企业往往通过寻找代理人游说等方式来影响议程。通过梳理不难发现,跨国企业在整个国际规则制定中扮演着不同角色,即核心主导型角色、广泛联系型角色和外围参与型角色。它们分别具有知识垄断性、普遍合作性以及间接影响性的特点。因此,本文将按照以下安排展开论述:第一章主要对本文关键概念进行定义并阐述苏珊·斯特兰奇的结构性权力理论;第二章则从内部原因和外部原因两个方面分析跨国企业影响国际规则制定的原因;第三章则以不同类型的国际规则为基础,阐述跨国企业在影响行业标准类、议题治理类、价值观念类以及政府间国际规则的具体表现;第四章从跨国企业影响规则制定的实际出发,阐述企业在其中扮演的核心主导型、广泛联系型以及外围参与型角色及特点;最后一章则阐述跨国企业参与规则制定对国际规则和国际政治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