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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科学合理的税收征收管理制度是在日常税款征收管理的过程中,对一整套税收的正式制度、税收的非正式制度以及税收实施机制的构建,进而促使税款征收的国家相关部门能够有效的完成税款征收管理的既定目标。新制度经济学理论原为西方学者所创,该文根据当前中国税收征管现状,将该理论引入到税款征收管理的实践中,从制度和机制的视角论证税收征纳过程中不同主体间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关系。研究分析与产权相关的理论和税收征管权责界定的正式制度完善,至税款征收过程中信用制度的非正式制度建设,最后通过对委托—代理理论的激励机制的设计分析,总结出实际工作与理论概念的结合点,目的是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和谐共融、相互促进的税收征收管理制度。论文先是评价新制度经济学的主要理论,之后分析当前我国市场经济的形势和税收征收管理过程中有关税收征收管理的权责界定、如何降低税收征纳成本、税收征收管理的制度构成等等内容评价,完善的论证:新制度经济学的相关理论在我国税收征收管理领域应用的可行性和必要性;接下来是对税收征收管理的现状和问题的阐述分析,承接上文,从新制度经济学的相关理论的视角在税收征收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了阐述和分析,同时又对税收征收管理的目标选择进行了探讨评析;在论文的后半部分是对税收征收管理制度的构建论证,应用新制度经济学的制度构成理论,将税收征收管理制度科学的划分成正式的制度、非正式制度以及税收征收管理的实施机制。在税收征收管理正式制度的构建论证过程中,通过分析我国税收征收管理体制的探讨,分析我国目前税收征管过程中存在的部分需要完善的环节,提出了改善税收征收管理制度的设计构建方面的思路。在税收征收管理非正式制度的构建论证过程中,通过研究新制度经济学理论关于非正式制度的规范约束,重点对意识形态进行分析,提出信用的问题,归根结底就是意识形态的问题,进一步得出结论,即非正式制度诸如税收信用的缺乏,是税收征收管理达不到预期效果的非常重要的原因之一,正因为如此,加快我国税收信用制度的建设是加强税收征收管理的非正式制度构建的必经之路。建立完善了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之后,实施机制的有效运行就显得极其关键且刻不容缓,税收征管管理过程中有大量的信息不对称的现象存在,这就产生了多重形式的委托—代理关系,它是税收征收管理制度能够有效实施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