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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作为工业社会中的一种基础性能源产业和城市中的基本公用事业,其在近代中国各区域的产生与演化,既是各区域现代化转型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衡量同期各区域现代化演进程度和水平的一项主要经济参照指标。因此,从某种程度而言,电力工业在近代中国各区域之演化就是同期各区域现代化成长的微观缩影和历史投射。中法战争后,随着梧州、龙州与南宁等地先后被迫或主动辟为近代广西的对外通商口岸城市,中国西南门户洞开,列强逐渐加深了对广西的经济侵略和渗透。同时,伴随第二次工业革命以来新发明和新式产业在全球的加速扩散,并得益于毗邻粤港的地缘优势与旧桂系主政前期省内外相对宽松的政治与政策环境,及东部电力先行省市的示范与刺激,又在广西部分先觉官绅的倡导和土客商民的积极运作下,肇启于民国初年的广西电力工业得以在梧州、南宁等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基础相对稍好的通商口岸城市率先出现,并逐步扩展至该省内各主要县市。而因电力作为一种兼具工业化和城市化特质的全新工业部门,其在民国广西甫一出现,其自身即带有鲜明的现代化指向性,并大体与同期广西各地现代化的演进存在某种内在暗合。如电力工业最早诞生于梧州、南宁等城市工商业发展水平相对稍好的对外通商口岸城市,并向该省各主要县市和工矿区逐步扩散,而这些电力工业所在地也是同期广西现代化转型中起步较早的区域。电力工业在民国广西产生与演化的动力机制主要包括两类基本动力内涵,其一,是由广西区域经济与社会发展所培育的电力“显性需求”市场;其二,是与广西电力工业演化相关的各地土客商民、桂籍电力工程师群体、中央与广西省政府所衍生的多维“隐性需求”。两种明暗交织的动力内涵共同动态地构成了民国广西电力工业演化的基本动力内核。其中“显性需求”为基础性和优先级需求,无论发展何种电业,均须优先满足一定的电力生产性“显性需求”市场。同时,伴随电力工业在广西各地的成长,相关各类社会人群也对其产生不少其他利益诉求。这些“隐性需求”既有各地商民维护民族经济利权与强调地方自主办电的主张,也有新桂系倡导的“新广西”建设构想和全面抗战时期蒋桂合作抗日政治底色下支援大后方建设的战略需要,还有桂籍电力工程师群体兼具施展所学之长、服务桑梓乃至谋取进身之阶等多重动机。而随着民国不同历史阶段广西各地电力工业之演化与广西主导政治势力的更替,这些“隐性需求”时而会产生相互共鸣,如维护民族经济利权即为民国广西社会各界的基本共识;时而又出现口角争执乃至对簿公堂,尤以1926-1927年关于梧州电力专营权归属的官民诉讼案,及1946-1948年关于广西水电公司归由各县市自办抑或统归省营的争议案较为典型·:时而又会呈现出某种相互影响以至交融的趋向,如新桂系集团之所以决意将发展电力纳入“新广西”建设的范畴,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即是以龙纯如为代表的桂籍电力工程师群体的积极建言和技术引导,而正是因为广西省政府对于发展电业的日渐重视,这些电力工程师也因此获得了施展才华与提高社会地位的机遇,乃至部分电力工程师还出现逐步认同“新广西”建设构想的现象。而基于民间社会力量和新桂系集团等民国广西两种主要势力颇有差异的“隐性需求”,这两类主要社会势力既先后开启了各自所推崇的民营和公营电力工业成长道路,同时也展开了争夺各自路径主导权的竞逐。其中广西民营电力工业较早在梧州、南宁等通商口岸城市出现,并渐次扩展至省内各县市,“由商孕电”的成长特质几乎贯穿于民国广西民营电力企业在资本筹集渠道、技术成长路径和经营管理方式各方面,其演化路径也呈现出因袭传统与现代转变交织的时代特征。时至1920年代中后期新桂系开始主政广西后,在龙纯如等一批桂籍电力工程师的积极建言和直接参与下,广西省政府得以在全面抗战前探索出一种“以母孕子”的系列省营电厂孵化模式和成长路径。这种成长路径的基本特质包括:金融资本培育电业资本,强化工程师驻厂制与重用电气工程师兼任电厂经理人员,强调集中和统一的组织与管理方式。其后,伴随自全面抗战时期以至战后国统区政经形势的变化与蒋桂关系的离合演变,广西公营电力工业又经历了战时国省合作办电模式下的资产重组与原省营电力厂、自来水厂整合后的特种改制,及战后广西水电公司的归属改制争议和1948年开启的省营水电公用工业组织管理模式的调整,从而促动形成以不断扩张和强化公营电厂为主导力量的民国广西公营电力工业演化道路。而因民国广西省内各地民族资产阶级实力相对弱小和新桂系的相对强势,新桂系集团力推的“电力统制”得以逐渐占据上风,并将各地民营电力企业逐步整合到“以公营为主,公民营并举”的边省电力工业成长路径中来。独特的山形水流走势和常年丰沛的降水,造就了广西丰裕的水力资源宝库。为将这种水力资源优势转变为现实可观的经济效益,民国社会各界有识之士皆曾提出不少合理建言和开发方案。新桂系集团作为实际推动民国广西水电开发由议向行转变的主导政治力量,其大力促动此举的主要动机既是受到来自外国水电建设成功案例的示范性影响,及中央政府与其他各省水电开发先行实践的刺激,同时也是基于广西经济建设长远规划与战略布局需要的综合考量。在实际推动民国广西官办水力发电工程建设的实践中,新桂系基于“新广西”建设的宏大构想,曾先后力推柳州鸡喇水力发电工程和桂林阳江水力发电示范厂。然因受国统区复杂多变政经形势、蒋桂离合关系演变与某些工程测勘设计失误等多种不利因素的掣肘,导致前者在经历两次“议而未决,决而未行”的波折后,最终被搁置;而后者虽艰难建成发电,但不久却因洪水冲击而坝毁厂废,并戏剧性地演变成为一个颇为失败的水电工程建设示范性案例。同时,民国广西社会各界对于兴筑小型水电工程也曾给予了一定关注和具体实践。其中既有国民党中央与广西省政府试图采取多种措置,择优资助兴办若干较具经济价值的小型水力发电厂,也有广西各地民间社会力量尝试自主兴办当地小水电的有益实践。不仅成功试办民国广西首座水电站,还在一定程度上呼应了国民党政府推动兴建小型水电厂的号召,并促动形成一种“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民国广西水电开发成长路径。与民国时期中国现代化转型相伴而起的广西区域现代化建设,既有因受同期国内外政经形势良窳演变影响,呈现出或快或慢的增长趋势,尤以因受全面抗战前后国统区政经形势演变的影响,广西区域现代化建设成效呈现出平战经济转换下波动性增降转变的特征较为突出。又因受广西民间社会力量、新桂系等主要社会势力所主张的诸种“隐性需求”的牵引,民国广西各主要县市的工业化和城市化建设确已渐有实效。如从总体而言,伴随民国广西电力工业总体资本与生产规模的稳步增长,该省各地电力企业供电范围已渐次扩张,供电能力和电力服务业务也日益扩充,既逐步而缓慢地改变着广西各地民众相对传统的生产和生活方式,也从一个方面彰显同期广西区域现代化演进所取得的实际效果。最后,我们还应充分认识到其中存在的不足之处。因民国广西基础性电力生产性“显性需求”的相对不足,并频受政局变动、蒋桂内耗、中日战争与国共争斗冲击等多种不利因素的制约,导致该省电力工业之演化呈现某种顿挫失衡的特点。并在与同期全国及其他各省市的横向对比中,虽在某些方面或有亮点,但总体建设实效仍在客观上存在相当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