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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论文以当前中国慈善事业发展中的税收政策为研究对象。选择慈善事业发展中的税收政策为研究对象,主要是因为:我国慈善事业必然发展成一项“全民参与的事业”,是社会保障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工程,然而影响慈善事业更加迅速发展的制度因素仍然存在。在这些制度原因中,作者认为税收政策是阻碍我国慈善事业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税收政策作为政府对慈善事业发展的间接财政支持形式,比政府直接的财政支持更加温和与委婉,也避免了政府对慈善组织和慈善活动的直接控制与干预,有利于引导和促进慈善事业的自觉发展。论文正文的第一部分对慈善事业的税收政策进行了阐释。在这一章中,首先对慈善事业的概念、基本特征及功能进行阐述,然后分析了国内外有关慈善事业的税收政策情况。笔者认为慈善事业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高社会整体福利,实现社会和谐共生方面承担着重要的社会功能。通过国内外的慈善税收政策对比发现,国外的大多数国家都对慈善组织提供减免税的优惠待遇,并且有一个公平周密的程序确保只有真正的公益组织才有资格获得免税待遇,而中国对慈善组织的税收政策存在诸多纰漏。第二部分介绍了利用税收政策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理论依据及国际借鉴。笔者认为政府运用税收政策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理论依据主要基于有限政府理论,第三次分配理论,帕累托最优理论,竞争领域与非竞争领域理论。通过介绍一些发达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发现其政策运用体现在对慈善组织的税收减免优惠政策、对纳税人捐赠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对税收优惠政策的管理三个方面的成功经验。第三部分主要阐述了我国现行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税收政策及其缺陷。其缺陷主要体现为税收政策缺乏完整的体系,税收政策的优惠对象没有严格界定,鼓励捐赠的税收制度执行力低,税收政策缺乏力度、深度和速度。第四部分基于以上论述提出了政策建议:实行独立的慈善组织税收制度,严格从非营利组织中区分出公益组织,调整捐赠扣除的税收优惠政策,进一步完善相关的税收法律制度,其中,关于调整捐赠扣除的税收优惠政策建议笔者分别从激励企业和公民个人的税收优惠政策的研究角度进行了深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