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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征纳应当遵循法定的程序和统一的标准,以实现税收法定性和确定性。但囿于法律本身的滞后性等局限,在面对日趋多样化、复杂化的税收交易活动时,纳税人无法准确预期税收依据及相应的课税条件,导致纳税人的税收确定性需求落空,同时也增加了税务机关征收合法性的疑问。税收事先裁定是一种为纳税人提供个性化纳税服务的制度,其提出就是旨在消除税收不确定性,降低纳税人涉税风险,增强税务机关征收管理的法定性,同时促进征纳双方从简单的强制性管理关系向管理、服务并重的关系转变。可以说,税收事先裁定与纳税人权利保护紧密相连。但如果税收事先裁定运用不当,也可能对纳税人权利带来不利影响。本文立足于现阶段我国对税收事先裁定的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以纳税人权利保护为视角,剖析我国税收事先裁定中纳税人权利保护可能面临的风险,在借鉴国外相关制度的基础上,建构我国税收事先裁定的纳税人权利保护机制。全文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税收事先裁定的提出及其对纳税人权利保护的意义。围绕税收事先裁定最为基础的争论在于其称谓的抉择上,学者对此观点不一。本部分旨在对事先裁定的概念表达及性质属性作出清晰的阐明,在此基础上,指出税收事先裁定对纳税人权利保护的意义。第二部分,以纳税人权利保护为中心,对税收事先裁定与相关制度进行比较。税收事先裁定在实践中的运用并不是空穴来风,更不是毫无根据。其实在我国既有的税收制度中存在与事先裁定类似的制度,比如税收个案批复、预约定价安排以及税收遵从协议等。尽管相关制度之间具有相似之处,但在本质属性及功能价值定位等方面存在不同。本部分旨在清晰区分事先裁定与各相关制度的深层次差异,明确各自的本质属性及其在纳税人权利保护上的功能差异。第三部分,指出税收事先裁定中纳税人权利保护面临的风险。因为事先裁定近几年才为我国实务界所关注,因而,很多方面尚处于探索阶段。本部分旨在阐述纳税人在申请事先裁定时可能面临税务机关不当创制规则、遭遇不公平对待、信赖利益落空、信息泄漏等风险。第四部分,提出税收事先裁定中纳税人权利保护的建构路径。本部分围绕税收事先裁定中纳税人权利受侵害的风险,在借鉴国外相关制度的基础上,前瞻性地构建我国税收事先裁定的纳税人权利保护机制,以更好发挥该制度本身的功能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