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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合谋及由其导致的财务舞弊,已经成为各国证券市场健康发展、投资者利益保护与投资秩序维护的主要公共政策问题之一。本文旨在从审计委托模式改革的角度来研究如何治理证券市场审计合谋问题。本文首先对审计合谋的涵义进行了界定,并分析了其与审计风险、审计失败之间的区别和联系。在此基础上,对审计合谋的现实危害也进行了介绍。本文通过对审计合谋的形成根源进行分析后认为,当前证券市场上的审计委托代理模式是导致审计合谋和财务舞弊案频发的根源。因为在目前审计委托代理模式下,会计师事务所和被审单位管理当局的利益关联决定了注册会计师在审计作业中根本无法保持应有的独立性。对当前在英美国家公司治理中盛行的审计委员会委托模式以及其他治理审计合谋政策的缺陷进行分析后,本文认为审计委员会审计委托模式和其他有关治理政策在实践中仍然没有从根本上隔离会计师事务所和被审单位管理当局的利益关联,这也决定了其在治理审计合谋问题上的局限性。为了从根源上治理审计合谋问题,必须改革现存不合理的审计委托代理模式,建立一个各审计行为主体之间相互制约和制衡的新体系。根据相应的政策环境,本文设计了两种审计委托模式:通过保险公司审计委托模式(即财务报表保险制度)可以改变当前英美等国证券市场上占主导地位的审计委员会委托模式,并从根源上切断会计师事务所与被审单位管理当局之间的利益关联;通过证监会审计招投标模式可以有效治理我国当前证券市场上的审计合谋问题。本文对这两种审计委托模式的政策安排和实际操作都进行了详细的介绍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