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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教育是正外部性很强的公共产品,它的受益范围并不限于举办教育的当地。当前我国的基础教育投入存在的最大问题是投入总量严重不足。本文以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为例,分析了当前我国基础教育投入的责任分担主体的重心过低,几乎全在县乡两级基层政府,而不够完善的分税制财政体制,又使得财力不断向中央和省、市级集中,造成基层政府财权与事权不对称,对基础教育投入乏力。同时,基础教育投入在地区和城乡间的不平衡,以及一定程度上资金投入的低效益,也加剧了基础教育投入的资金供求矛盾。最后,本文结合我国实际,并借鉴了国外的经验,提出了完善我国基础教育投入体制的建议,即重新界定政府间基础教育的财政责任,中央政府和地方较高级政府应当担负更多的财政责任;完善分税制财政体制,明确各级政府的财权与事权;建立规范的基础教育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加强基础教育财政体制的法治化建设;改革基础教育管理体制,发展民办教育,引入竞争机制,改革和创新教育支出管理,提高基础教育资源配置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