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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会现代化进程中,伴随着消除歧视和不平等,保障教育公平成为一种独立的社会诉求、一个独立的社会发展目标。教育公平具有独立的价值,是社会公平在教育领域的延伸。
在我国的教育现实中,在整个教育体制的改革中,高等教育收费制度的改革越来越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围绕高等教育收费制度,也有许多需要认真辨析的公平问题。1997年,全国高校实现“公费生”和“自费生”并轨收费,我国高等教育全面实行收费制度。毫无疑问,高等教育收费制度改革不仅是教育本身发展的产物,也是社会各方面张力综合作用的结果。收费政策能够弥补教育资金的不足,缓解两者之间的矛盾,推动高等教育的扩张,实现精英型高等教育向大众型教育的转型,从而构建一个均衡协调发展的国民教育体系。
尽管高等教育收费制度的出现和实施是高等教育发展的必然路径选择,但是,随着高等教育收费制度的推行,仍然出现了一些社会问题,不断攀升的高等教育收费以及因为高等教育收费而导致的教育不公平,成为相关社会成员普遍关注的问题。
教育公平能够为高速发展的教育奠定稳固的价值和制度基础,防止它的失衡和异化,是重要的“定向器”和“稳定器”,是世界各国教育政策制定的出发点。从教育公平的视角出发,高等教育收费制度究竟对教育公平的实现有什么影响,要采取什么样的策略,才能使高等教育的收费更合理,使社会不同阶层的人群不因支付能力的差别而丧失受教育机会,从而更促进教育公平,这是在教育公平的理念下产生的问题。
本文正是从这个角度入手,在详细阐述了教育公平的相关理论、高等教育收费制度的历史嬗变和现存问题之后,用教育公平的准则审视当前的高等教育收费制度,提出高等教育收费制度教育公平性影响因素指标模型。根据模型中各影响因素权重的排列次序,整理位列较前的因素综合考虑,参照发达国家高等教育收费制度的操作经验,构造了可以弥补现有收费制度平均化缺陷的“政府干预下的地域、级别、专业、个人差别化收费模式”,同时,提出了促进高等教育收费制度公平发展、不断完善的对策建议,在保证收费制度积极作用的同时,维护和促进教育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