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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虽然目前在我国的规模地位还不算高,但已经是地方税体系中的第二大税种,并且自从颁布实施以来表现出快速增长之势。同时,个人所得税是我国纳税人最众之税涉及到广大居民个人的切身利益,还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而在个人所得税制度中最核心的问题是应税所得额和税率<1>,本文正是从个人所得税税率设计与改革的价值取向即政策目标和税率设计的技术因素两个层面进行探讨研究。
文章首先阐明了税收制度的一般价值取向是多元的,从大的方面可以归纳为公平正义目标和政府功利性目标。税收制度的社会公平正义目标是指税收制度应该有利于人类善良道德的生长,社会的文明和进步,促进公益事业的发展。它体现着人的根本特征、人类的本和人类理性以及植根于各个时代的主流道德土壤中的价值观。税收制度的功利目标是指税收制度将要实现的政府目的意图,也就是说要用税收来发挥有利政府的作用。由于政府的目标是多元的、多向量的,从而税收制度的政府功利目标也是多元的、多向量的。就当今社会来看,税收制度的政府功利目标主要包括:筹集转正收入;优化配置(包括帕累托标准的优化配置,鼓励科技进步和新兴产业发展调控性配置);激励要素供给以促进经济增长;调节总供求以实现经济平衡发展;保护环境了实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调节收入,协调人际群体关系,以实现社会的和谐发展等。
其次文章分析指出,一方面,我国目前的收入分配差异过大、分配不公,迫切需要加强调节,以缩小收入和贫富差距,另一方面,由于市场分配体系是按要素分配和机遇分配,所以难免(几乎是必然)产生收入和财富的两极分化,这种分化又不可能由市场自身消除,必须由政府代表公共意志,加强对收入的调节,使社会维持在既追求公平又追求效率的状态之中,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从而进一步论证,个人所得税应成为与社会保障体系密切配合的调节社会收入差距的两个主要政策途径;相应地,由于为同税种的分工,因而与其他税种相比,个人所得税的税率设计与改革中,公平正义的应成为其更为突出的价值取向。再次,文章还依据前面已经论证阐明的个人所得税的价值取向,探讨了个人所得税税率结构中的各个技术因素(如累进税率中起始税率、最高边际税率、最大税率跨度、税级数量、各个税级的所得额大小、各个税级的税率差距等)的设计与选择,阐明这些因素是决定个人所得税税负及其累进程度的变量因素。本文还着重论证阐明了主张比较判断各国个人所得税税率轻重应以统一的计征模式为基础,扩大现行个人所得税税率中起始几档税率所适用的所得额,反对过度降低现行个人所得税最高边际税率等观点主张。
最后,文章还从整个税制体系、乃至整个政府收费规模对个人所得税税率设计选择的影响的角度,研究探讨了我国个人所得税税率的总体税负的选择与把握。
总之,笔者希望本文的研究对我国个人所得税税率的研究与改革有所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