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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世纪九十年代以来,与高速腾飞的城市经济和享有现代文明的城市市民相比,农村社区不仅在经济方面是落后的,而且在公共事业建设领域也被远远的抛到了后面。城乡生产、生活所需公共产品差距巨大,要远远超过收入差距。城乡公共产品供给的巨大差异,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缺乏,是导致“三农”问题的出现和城乡发展失衡的重要原因之一。 党在总结几十年处理城乡关系经验的基础上,在十六大报告中第一次明确提出了“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这一具有创新意义的战略。党对城乡关系认识的调整表明,我国政府在转变城乡二元经济社会结构的目标下做出了新的全局性战略安排,即从“城市偏向发展战略”转变为“城乡统筹发展战略”,政府执政理念的转变,为农村公共产品的有效供给提供了良好的制度空间和环境。目前,我国刚刚进入“十一五”时期的第一个年头,十六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了要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重大历史任务,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环节是加强农村基础设施、义务教育、卫生等公共产品的供给。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作用在促进城乡关系调整、“三农”问题的解决、新农村建设中日益凸现出来。 因此,在统筹城乡的背景下研究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同时,公共产品理论在国外已经建立了一套相对成熟的理论体系,在我国对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研究成果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变迁;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现状及供需矛盾;农村公共产品制度外供给或筹资问题;农民负担、税费改革、农民增收与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关系等。已有研究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尚需深入研究:1、公共产品理论与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现实问题之间的切合度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目前对农村公共产品研究的相关成果较少的立足于我国的经济发展阶段与公共产品供给之间的关系性研究。2、已有的研究对统筹城乡下增加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提供了许多政策建议,但是对统筹思想指导下,政府财力的存量和增量在城乡之间进行调整,向农村倾斜之后,如何协调城乡居民享有公共产品的福利,促进两者双发展的研究不足。3、对提供农村公共产品范围界定过于宽泛,许多学者是依据公共产品性质不同来确定农村公共产品供给范围,但是在经济发展水平所决定财力有限的条件下,必须突出供给的重点,提高政府财力供给公共产品的效率,因此需要对农村公共产品供给重点范围进行重新界定,并进行优先次序选择。 针对当前对统筹城乡下农村公共产品供给问题研究的不足,本文将系统总结经济发展阶段和公共产品的相关性,运用公共产品供给模式变化的经济发展动态理论,来解决政府财力存量和增量向农村倾斜后,协调城乡居民享有公共产品的福利问题。统筹城乡下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增加,也要兼顾城市居民福利,不能顾此失彼。除此之外,还将进一步研究当前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重点范围,采用定量分析的方法,对选定的农村公共产品进行优先次序排序。最后,提出农村公共产品有效供给的政策建议。源着这样的思路,本文正文由以下几部分构成: 第一部分为基础理论分析。基础理论分析包括公共产品理论、经济发展与公共产品理论、城乡统筹与公共产品理论三部分内容。在公共产品理论中,对公共产品概念、特征、分类进行系统分析。在经济发展与公共产品理论中,对经济发展内涵、经济发展与公共产品的相关性进行分析,系统总结经济发展阶段、水平对公共产品供给模式选择的内在要求,提出了公共产品供给模式变化的经济发展动态观。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构建经济发展约束下的公共产品分析框架。在城乡统筹与公共产品理论中,首先对经典城乡理论进行了回顾,然后提出统筹城乡发展的内涵,包括统筹城乡的主体观、客体观、目标观。在以“三观”为核心的统筹城乡发展内涵指导下,构建了统筹城乡下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分析框架。此理论框架是建立在六个基本假设前提上的,首先对城乡公共产品供给的一般情况进行分析,然后放松几个假设前提,分别论述城市偏向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统筹城乡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问题,并得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这一部分的核心是构建经济发展与统筹城乡双重视角下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理论分析框架,在此框架下本文将提出在我国政府财力有限的条件下,要对城乡公共产品供给进行统一筹划,实现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增加,是否具备根据当前城市经济的发展阶段倡导城市部分公共产品市场化供给的可能性,作为政府财力向农村倾斜后弥补政府供给城市公共产品的替代选择,这样不仅可以使政府将财力(存量和增量)更多的向农村部门倾斜,而且实现城乡共同发展和城乡居民福利的双提高。而以当前农村经济的发展水平来说,政府成为主要的公共产品供给者是否具有必然性,私人供给只能作为其补充部分。此外,正是由于在既定经济发展水平下政府财力是有限的,要想实现农村公共产品的有效供给和增加,提高政府财力投入效率,需要对农村公共产品有重点的供给进行优先次序选择。对于上述观点本文将在以后的章节中展开实证分析和具体论证。 第二部分对城乡公共产品供给差异进行历史考察。首先对城乡公共产品供给总量差异进行考察;其次分析了城乡公共产品负担成本差异;再次探求了城乡公共产品供给差异存在的原因;最后指出了城乡公共产品供给差异对城乡协调发展的影响。 第三部分为统筹下城乡公共产品供给模式选择的实证分析,供给模式选择主要是基于经济发展阶段的判断。首先构建了经济发展阶段判断的模型,其次对统筹下城市部分公共产品倡导市场化供给模式的可能性进行分析,这主要是运用相关数据对城市经济发展阶段进行判断,判断结果显示,目前城市经济发展所处的阶段说明城市经济已日俱实力,可以为城市部分公共产品市场化供给提供必备的物质条件。在此基本判断基础上,将进一步从理论和现实方面分析城市部分公共产品市场化供给的可能性,并指出当前城市公共产品可市场化供给的重点领域及措施。因此,部分城市公共产品市场化供给是可以作为政府供给模式的替代选择和补充。最后分析了统筹下农村政府主导供给模式的必然性。此结论的得出也是基于农村经济发展阶段的判断,此外,农村公共产品所具有的特殊性,也表明政府成为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主体具有一定的必然性。 第四部分论述了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优先次序选择。本文对当前一般界定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范围进行重新审视;然后提出了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优先次序选择的原则;并结合一些学者所作的实地调查,确定当前农村公共产品供给范围重点集。最后从定量的角度,以农村公共产品供给范围重点集作为变量,建立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优先次序选择的分析框架与模型,提出供给农村公共产品的公共投入应该以促进农业、非农业劳动生产率提高和农民收入增长为目的,采用相关数据,运用eviews软件来测度选定变量对农村居民收入水平和农业、非农业劳动生产率提高的贡献率大小,依据贡献率得出当前政府优先供给的次序,为政府的公共投入决策提供参考。 第五部分为农村公共产品有效供给的对策。首先建立一个城乡均衡供给公共产品的制度环境。其次科学的界定各级政府在供给农村公共产品中承担的责任是首要的任务。再次积极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加强中央、省级财政对农村财政的转移支付。此外建立农村公共资金使用的监督机制,有效地监督将有助于有限公共投入发挥更好的供给效力。最后,提出一些有效供给农村公共产品的其他配套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