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散打裁判员在散打比赛中占据着重要地位,裁判准确、公正的执裁行为能够推动竞赛顺利进行和体育运动良性发展,裁判员培养体系对于优质裁判员的人才培养、净化散打竞技执裁环境、促进散打水平的提高、增强我省武术散打影响力等发挥着重要作用。然而,随着散打规则的不断变化、散打运动市场化进程加快、高水准赛事对裁判员业务和综合素质要求越来越高等因素,传统而单一的散打裁判员培养和管理体制相对滞后。因此,河南省散打裁判员的培养体系需要进一步与时俱进和完善。本研究从河南省散打裁判员培养现状出发,通过分析研究为我省构建完整的散打裁判员培养体系提出自己的看法与建议。本文运用文献法、调查法、数理统计法、逻辑分析法对河南省散打裁判员现状进行研究和分析。研究结果表明:我省裁判员基本结构不合理,性别比例失调(男:女=9:1),地域分布差异明显(郑州50%,开封10%,新乡7.5%,洛阳7.5%);裁判员队伍趋向年轻化,30岁以下的年轻后备力量不足(17.5%);裁判员信息记录不完整、不全面;裁判员本科学历以上约占50%,高学历比例较低,整体水平需要提高;散打裁判员培训班举办时间和方式较稳定,培训采用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培训内容专业但却缺少对裁判员综合素质的培训;裁判员执裁动机良好,教练员和运动员对裁判员综合评价较高,个别裁判员要注重自我学习和调节;裁判员整体科研水平较低,再学习氛围不浓;我省裁判员选派和调用不合理,某些裁判员对选派过程和调用依据并不清楚;奖惩机制缺少具体和规范的文件,缺乏裁判员执裁活动的收集、管理和更新;评价、考核、任用机制不完善,大多数管理人员仅凭印象和相关人员推荐等形式对某一散打裁判员进行评价;裁判员获取信息渠道单一,大多地级市缺少官方网站、协会等信息传达机制。笔者分析研究后得出如下建议:构建河南省散打裁判员培养体系PDCA模式。从管理部门宏观层面把握散打裁判员队伍建设,优化裁判员基本结构;进一步完善裁判员培训制度,根据武术散打发展对裁判员的要求不断调整培训内容和方式;对年轻裁判员和经验丰富的裁判员要重点培养,结合各自特点制定相应的培养计划;革新评价制度,采用严格的考核和任用机制;制定更加具体和规范的散打裁判员奖惩制度,形成激励裁判员进步和制约权力的机制;加大科研基金扶持力度,营造学术氛围,提高散打裁判员科研水平;增加裁判员互动的渠道与方式,打破裁判员获取信息的壁垒与障碍;加强与高校的合作,吸引高校学生积极参与散打裁判工作,拓宽人才培养渠道。